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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芽山泉水(桶装水)未见生产日期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5-26
信件内容 本人在朔州购买桶装水(芦芽山泉水),最近突然发现合格证上并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商:宁武县盛源水业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咨询,厂家给出的回复是水都是每天生产的,无需生产日期,我认为消费者应该拥有知情权,希望可以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6-0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执法分队已组织人员赴宁武县盛源水业有限公司所在地西马坊乡狼迫沟村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同时对宁武市场进行了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发函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桶装水没有生产日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第1款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所以桶装水生产厂家答复:“水都是每天生产,无需生产日期。”这种回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不标注生产日期的生产行为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的。
    二、关于桶装水标注生产商为宁武县盛源水业有限公司。经对宁武县盛源水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宁武县西马坊乡狼迫沟村进行实地调查并走访当地村民及村干部了解到,该公司已两三年停业不生产了。查验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信息,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已于2018年5月10日到期,此后再未延续。您在朔州购买的桶装水(芦芽山泉水)究竟是何人生产,需进一步调查经营该桶装水的经销商,进行追根溯源,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协查函》到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查。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全县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强桶装水市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该桶装水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让消费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