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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身份证名字不一样该怎样办理更正手续?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0-08-02
信件内容 咨询事件如下:宁武县旧街有平房一套,为兄弟3人共有,当年家里人在房产证登记时写的是本人上学期间使用的曾用名,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因自己当时年幼,未注重此事。因买卖发现此问题后,去住建局和凤凰派出所咨询过,均表示无法更正。在此,请教此事更正名字的流程,该如何办理。另:本人现户籍为江苏省镇江市。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8-1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咨询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办理户籍业务姓名变更事项以山西公安公众号“一网通办”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具体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
   在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情况下,拟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安部规定的关于公民姓氏和通用规范汉字、字体要求的,可申请办理。公民申报户口登记姓名,原则上应当随夫姓或者母姓,且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需生父母提出申请,并双方到场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

   (2)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因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应当提供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按办理程序审批。

   您目前的户籍地为江苏省镇江市,故需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