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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0-05-22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财预〔2020〕1号 

    

  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已于4月27日经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预算法》规定,现对你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予以批复(详见附件),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对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要求如下: 

  一、坚持过“紧日子”,努力增收节支,确保预算稳定运行。 

  努力开源争资。抢抓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政策机遇,积极与上级加强沟通对接,会同主管部门将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级计划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面对疫情影响,抓住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的机遇,争取更多债券资金支持经济建设。 

  强化收入征管。联合税务部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效能,防止“跑冒滴漏”。主动挖潜增收,通过加快扫黑除恶罚没收入入库、推进国有企业“腾笼换鸟”产权转让、“两权”价款清欠收缴、盘活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的存量资产等方式,弥补财政收入。 

  扎实节流节支。坚持执守简朴、力戒浮华,所有支出都要列明标准、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大力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预算执行中,除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不开新的支出口子。加强预算管理,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一律收回用于平衡预算。支持基层和困难地方。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动经济发展 

  2020年是全面脱贫攻坚“交账年”、“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各部门要尽快将所管理的预算指标落实到所属单位和具体项目,并按规定在我局批复本预算之日起15日内,公开所有单位预算。各部门(单位)要强化预算收支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不得虚假列支,不得随意调整。 

  批复下达后,除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可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或动用部门结余资金解决。确需追加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政府行文,提出追加经费申请,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办理。 

  三、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主体责任,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在执行中的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加强绩效自评价,按照规定程序,以适当方式公开;积极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试点,绩效目标与预算批复同步下达,提升绩效目标约束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政策调整挂起钩来,硬化绩效约束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深化公共财政支出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专项监督检查机制,聚焦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处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政内控制度,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四、加强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面对疫情影响,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援企稳岗,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岗培训补贴等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产教融合、供需对接,实行订单式、菜单式培养,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增加对学前教育、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职业教育等投入。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孤儿等群体的补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民办公助、公建民营、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各部门(单位)要坚定改革创新的勇气,保持奋发有为的状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宁武县财政局 

  2020年 5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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