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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14-00918 | |
发文字号:宁政任〔2014〕2号 | 成文时间:2014-03-27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齐建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14-03-27 |
时间:2014-03-2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任〔2014〕2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齐建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接宁组干字〔2014〕4号文件通知,根据县委常委会议2014年3月5日研究决定,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
免去齐建明同志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成立县物资系统善后协调领导组办公室,由齐建明同志负责。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