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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17-04574 | |
发文字号:宁政任〔2017〕3号 | 成文时间:2017-05-2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刘进忠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7-05-20 |
时间:2017-05-20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任〔2017〕3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进忠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根据县委常委会议2017年5月19日票决同意,经2017年5月19日县政府党组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进忠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免去:
郭建伟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