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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武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5-0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533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山西省文化厅《山西省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暂行办法》(晋文办发2012113号)和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忻州市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12167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施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现将《宁武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神,确保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6       

 

 

 

 

 

 

 


宁武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解决乡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大力弘扬三个文化,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我县城乡文化生活,让农村百姓共享文化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13年起,县教育和文化局、县文体中心组织实施政府买单、百姓看戏的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或送歌舞下乡演出100场左右任务,确保文化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送戏下乡队伍

县教育和文化局、县文体中心要组织好宁武县晋剧团服装、道具和人员配置工作,使其成为我县实施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的主力队伍,必要时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其他文艺团体完成文化下乡任务。

(二)补助标准

根据忻政办发2012167号和忻文广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市直演出团队每场补助1万元,由市财政解决,县级剧团根据当地实际每场补助6500元,由各级财政解决。剧团赴农村下乡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演出所在地的行政村负责,以鼓励保障剧团送戏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年度送戏下乡计划

年初,县文化部门要制定本年度送戏下乡的详细计划。

1、根据行政村人口数量划分市县两级送戏下乡的大致范围。200口人以上的行政村一般由市直文艺团队负责送戏下乡,200口人以下的行政村一般由县文化部门组织,县晋剧团或市区范围内其他有演出资质的剧团负责送戏下乡。

2、根据农村唱戏习惯、村庄远近、人口多少、演出条件等原因,可灵活制定送戏下乡组合方案,可将200口人左右的行政村设为中心村,周边村就近归并到中心村集中看戏,对交通条件差、村内不具备演出条件、人口较少的偏远山村可使用流动舞台车的方式实现送戏下乡。

3、县文化部门要同乡镇协商,规划出本年度送戏下乡的具体方案,明确本年度送戏下乡的行政村及演出时间等,填写《年度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演出计划表》(附表一)报县送戏下乡领导组办公室统筹确定,由县文化部门和乡镇、行政村对接实施。

(四)结算办法

县剧团送戏下乡演出补助原则上实行每月结算。结算时演出团队要提供由演出行政村和所在地乡镇签字盖章的《演出场次统计表》(附件2)、《演出情况证明表》(附件3)、每场节目单、场地照片等相关资料。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管理,强化安全

县晋剧团和来宁演出团队要高度重视送戏下乡的管理和安全应急工作,加强与各乡镇和行政村的沟通联系,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我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的圆满实施。

(二)灵活机动,方便百姓

演出剧团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古庙会风俗,最好到农闲时间和古庙会时间演出,既要积极实施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也要坚持正常商业演出,可以相互结合,互补互助,同时不断挖掘文化艺术发展潜力,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以满足送戏下乡的需要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注重实施,加强监督

演出团体是以农村送文化、送娱乐的艺术团体,要传播先进的文化,高雅的艺术和传世的文明,要塑造良好的文艺团体形象,杜绝不文明的事件发生,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场次、演出效果不佳、单场演出事件不足等现象,主管部门视情况给予批评、扣除补助、取消送戏下乡任务等相应处罚。

 

33号 送戏下乡 (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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