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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8311”产业扶贫重大项目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12-28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扶贫产业的快速发展,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宁武县2017“8311”产业扶贫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宁政发201711),对列入的扶贫产业明确了资金支持标准、支持环节、实施主体及责任单位。项目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引导鼓励发展扶贫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推进扶贫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农业扶贫产业,有效激励贫困户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性,稳定增加收入,从即日起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落实宁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按时组织申报,加快支持资金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支持组织申报工作以乡(镇)为单位;

二、申报支持范围原则上为承担并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的乡(镇),除生猪养殖产业项目、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项目、粮

 

改饲草牧业发展项目、驴养殖项目(上述四个项目的资金支持方案另文下发)以外的方案中确定的其它项目。

三、以表格形式申报,根据各产业特点,申报项目必须体现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规模、支持标准、资金总额等内容,层层核实把关签字,坚决杜决虚报等现象,村级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乡(镇)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四、以企业或合作社申报的项目要提供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的佐证材料,贫困户以户实施的产业项目以村为单位分产业类型申报,各乡(镇)汇总后上报对应的县级项目责任部门,县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核实。

五、原则上当年申报项目当年审核,资金及时兑现。

六、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站在推动产业发展,保证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高度,着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工作,对工作怠慢,不作为、乱作为延误申报工作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2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2日印发

    共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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