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18-08175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18〕33号 | 成文时间:2018-06-07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宁武县三级古树认定结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18-06-08 |
时间:2018-06-08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18〕33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认宁武县三级古树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林业局普查认定,全县境内有三级古树38株,现对38株古树予以确认。请古树所在地、养护单位及广大群众对上述古树进行管理和保护。
附件:宁武县三级古树保护名录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