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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9528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56号 | 成文时间:2018-08-06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2018-08-08 |
时间:2018-08-08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56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宁武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宁武县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要求,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建规字〔2016〕152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建办函〔2018〕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和目标
违法建设治理范围:县城建成区
总体目标: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坚决遏制我县县城建成区内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查清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生态、生活、生产空间。2018年6月30日前,要全面摸清我县建成区违法建设底数,2018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20%;2019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累计不低于7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我县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决控制新增违法建设。严格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建规字〔2016〕152号)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严防死控,对新增违法建筑实行“零增长、零容忍”。凡是当年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当年必须拆除,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筑的产生。
(二)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2018年6月底前,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法建设底数,切实掌握真实情况。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台帐,明确违法建设治理进度,制定逐年治理计划,按计划完成销帐目标。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采取有力措施,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制定巡查管控方案,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增长,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账制度。由住建局每月5日前向市规划勘测局报送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进度,包括既有和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拆除总量和占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
(四)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举报记录,及时处理举报的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举报电话:0350—4722208
邮箱:nwzjjbgs2011@163.com
四、进度安排
(一)排查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6月)。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排查,切实做到违法建设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底—2019年12月)。每月5日前向市规划勘测局报送上月查处情况和进度(附件3)。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2020年底前,通过全面治理工作建立一系列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五、责任分工
(一)新增违法建筑实行“零增长、零容忍”。由县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国土、住建、凤凰镇配合。
(二)建成区违法建筑排查工作
1、凤凰镇负责建成区及城中村(如大河堡、西关村等)违法建筑的排查工作,国土、住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
2、建成区其它违法建筑由住建局牵头,国土、城管执法大队配合排查。
3、排查工作2018年6月底完成,由住建局汇总并按时上报市规划勘测局。
(三)建成区排查出的违法建筑查处由县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国土、住建、凤凰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由领导组会议决定。查处结果统计后由住建局逐月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立健全联动工作制度。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针对违法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武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开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月生 县住建局局长
王志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栋 县公安局副局长、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刘成平 凤凰镇镇长
成 员:王宇奎 县住建局主任科员
韩 军 国土执法大队队长
仝永茂 凤凰镇副镇长
李应忠 县城管执法大队副队长
连 鹏 县城管执法大队副队长
陈彦明 县住建局规划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月生兼任,副主任由李栋、王宇奎兼任。
(二)严格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将列入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工作,对开展工作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开展工作不力,逾期不报数据、瞒报、伪造数据或不按期完成治理工作进度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鼓励在治理工作期间,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客观、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附件:1. 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状统计表
2. 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目标进度表
3. 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
4. 治理违法建设工作联系人名单
附件1.建成区(城中村)违法建设现状统计表.docx
附件2.建成区(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目标进度表.docx
附件3.建成区(城中村)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docx
附件4.治理违法建设工作联系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