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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9794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66 号 | 成文时间:2018-08-13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2018-08-15 |
时间:2018-08-1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66 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 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宁武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宁武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 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
实施方案
全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2013年为农民群众办的五件实事之一,按照省农业厅(晋农新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和市农委《关于对2013年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进行更换的通知》(忻农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任务
除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村、整村移民搬迁村三类村庄的97村776盏路灯外,其余300村6704盏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全部更换。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
鉴于2013年我县“村村亮”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原中标企业不履行更换电池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由县政府组织使用质保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资金不足部分及工程监理费用和相关工作费用由县财政解决。委托有资质的预算单位进行项目询价预算。
(三)统筹施工数量
在蓄电池更换过程中,要对损坏的太阳能板、LED灯头、控制器、蓄电池保护箱等其它组件也进行更换,同时清洗所换蓄电池路灯的太阳能板,确保更换一盏亮一盏,确保起到应有的效果。整村搬迁村、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村等村庄的居民搬迁后,原安装的太阳能路灯全部拆回入库,作为今后更换维修配件,移民迁入地未安装路灯的原村庄路灯全部移装到移民所住新村。
(四)注重质量效益
原则上更换安装的第二块太阳能蓄电池,技术规格为全密封、免维护胶体蓄电池,容量120AH,使用寿命至少达到5年以上。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7月20日前)
制定太阳能蓄电池更换方案,根据更换方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签订《更换太阳能路灯第二块蓄电池设备与安装合同》。
(二)施工阶段(2018年8月1日——10月31日)
按照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方案,中标企业要及时组织施工,做好计划、倒排工期、快速推进,按时完成更换任务。县农委牵头,抓好督查检查工作,各乡(镇)要着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1日)
此次“村村亮”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工程,实行逐级验收工作制,乡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市级检查、省级抽查依次进行。
1. 乡村级质量验收。乡(镇)政府、村委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并向县领导组办公室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第二次复查验收。
2. 县级项目验收。县级部门根据乡(镇)村验收情况及项目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乡村级质验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级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验收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 市级检查。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市级统一组织,抽调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抽取一定比例的“村村亮”工程任务进行检查。
4. 省级抽查。在市级检查的基础上,省里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三、工程管理及资金拨付
1. 工程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的文件精神,实行项目招标制、工作责任制、施工合同制、质量监督制、统计建档制、考核督查制、项目审计制等制度,并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2. 资金拨付。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及县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省、市检查,抽查合格书,支付工程款。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宁武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更换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忠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亢理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国贞 县农委主任
成 员: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朱月生 县住建局局长
李云山 县审计局局长
孙文生 县扶贫中心主任
仝大鹏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智林 薛家洼乡党委书记
张建平 涔山乡党委书记
宗守军 阳方口镇镇长
刘成平 凤凰镇镇长
王凌云 余庄乡乡长
王 强 东寨镇镇长
李 栋 化北屯乡乡长
张禹勋 西马坊乡乡长
仝志鹏 石家庄镇镇长
李 勇 新堡乡乡长
麻永君 迭台寺乡乡长
孙成英 怀道乡乡长
辛继军 圪谬乡乡长
周晓东 东马坊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由 马国贞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涉及村民委员会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站在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太阳能路灯电池更换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有效组织,对更换数量和质量严格把关,积极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为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力推进更换工作的顺利实施。
2.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农业部门是此次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组织协调联络各个部门,汇总上报进度。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3. 加强财力保障。财政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与2013年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10%质量保证金统一管理使用,建立工程报账专户,保障更换资金足额按时投入。
各乡(镇)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解决、排除路灯蓄电池更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全力推进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太阳能路灯蓄电池及部分零部件更换工作。同时要健全档案,各乡镇要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各村民委员会要继续落实街道亮化工程管护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保证亮化效果。
附件:1、宁武县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登记表(一)
2、宁武县更换太阳能路灯蓄电池登记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