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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10585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74号 | 成文时间:2018-09-29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18—2019年度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石油与天然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布日期:2018-10-01 |
时间:2018-10-0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74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18—2019年度天然气
(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2018—2019年度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宁武县2018—2019年度天然气(煤层气)
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冬明春采暖期供暖天然气(煤层气)保障供应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年度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58号)和省、市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供应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煤层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以及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宁武县2018—2019年度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今冬明春采暖期供暖天然气(煤层气)保障供应工作。
组 长:王 卓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李文斌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邵俊峰 县人防办专职副主任
吴建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东升 县发改局局长
张俊伟 县经信(商务)局局长
葛明亮 县民政局局长
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宫志平 县环保局局长
朱月生 县住建局局长
白云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志效 县安监局局长
仝大鹏 县市场和质监局局长
彭秀军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全县今冬明春采暖期供暖天然气(煤层气)保障供应信息汇总、报送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东升 县发改局局长
副 主 任:孙 晔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三、任务分工
(一)县发改局负责日常监控,认真梳理保供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负责汇总、分析、传递、协调全县冬供期间天然气(煤层气)供需情况及价格监管。
(二)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供气条件的焦化企业在环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加大焦炉煤气管输供应量或通过焦炉煤气制天然气(LNG)补充气源;负责煤、电、油、运应急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工业企业“压非保民”预案,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负责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保供应急期间LNG的储备调运;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煤、电、气资源的统筹利用,提高本地区能源供应整体保障能力。
(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对接煤层气抽采企业,督促煤层气企业落实“就地利用、余气外输”,协调油气企业创造条件,增储扩产;负责与煤层气抽采企业建立信息对接机制,收集掌握煤层气企业抽采利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煤层气抽采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推进管网用地审批、保护区核查,促进矿区产能建设与有序释放。
(四)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全县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做好清洁煤炭的生产与供应。
(五)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城市供气“压非保民”预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并建立应对机制,收集汇总全县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运行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六)县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协调交警大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应急保供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八)县委宣传部负责社会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九)县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十)县环保局负责落实环保部关于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相关要求,指导帮助采取清洁煤炭等替代方式取暖。
(十一)县市场和质监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等。
(十二)县财政局负责保供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
(十三)县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十四)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忻州管理处宁武项目部等单位要严格落实供气合同,不得随意减供,负责监测、分析和报告本供气区域内保供情况。各城镇燃气企业要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负责配合政府及部门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保供监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用气预测。各燃气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分析、科学测算,配合政府做好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当遇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紧急调拨补充气源,全力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气。
(三)强化信息报送。10月15日起,建立日报制度,请各单位、各企业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并自即日起于每日下午16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联系电话:0350—4723017)。
(四)落实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由于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县政府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工作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督办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