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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10589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78号 | 成文时间:2018-10-08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矿业权、治理项目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核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矿产 | 发布日期:2018-10-10 |
时间:2018-10-10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7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矿业权、治理项目与各类
保护区重叠情况核查的通知
山西芦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国土、环保、林业、水利、住建、安监局,县文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好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保护区工作,县政府决定在2018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开展全县矿业权与各类保护区内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自然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文物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的探矿权、采矿权、尾矿库、排土场、火区治理、地质灾害、土地复垦项目与各类保护区的排查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局要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联动配合,确保排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具体措施
1、县国土部门提供矿业权、治理项目的名称、范围坐标,安监部门提供治理项目的名称、范围坐标,山西芦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国土、环保、林业、水利、住建局,文体中心按晋国土资发〔2017〕268号通知中第三项:各部门的核查内容要求进行排查,
2、本次排查工作,重点是要将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分类梳理,县国土部门汇总,提出意见,并形成报告、报表(见附表)及电子版上报县政府,为保护区内矿业权、治理项目等分类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3、对排查后与各类保护区存在重叠的矿业权、治理项目,要立即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建立台账,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要立查立处,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并上报县政府。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保护区内矿业权、治理项目退出处置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完成与各类保护区重叠矿业权、治理项目等分类处置工作。
2、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保护区重叠矿业权治理项目的监管力度,特别是与自然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叠的矿业权、治理项目,要加大实地核查力度,确保其停产、停工、停建。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宁武县矿业权、治理项目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表(一)
宁武县矿业权、治理项目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汇总表(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