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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东城区人民广场建设国家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8-10-1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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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东城区人民广场建设国家Ⅱ类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关事宜的通知 

    

  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 

  为加快我县国家类、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GB 21734 — 2008》标准,现将我县东城区人民广场建设为国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民广场应有的应急避难设施 

  (一)应急避难指挥中心  

  人民广场紧邻人武部、汾西培训中心,占地面积为46212m2可容纳30808人(人约1.5m2)人武部、汾西培训中心在应急避险时可以作为应急避难指挥中心,在应急时发挥其指挥协调作用。 

  (二)应急帐篷 

  人民广场地势开阔、空气流通较好,可设立应急篷宿区,布局合理。应急时,灾民可在此区域按指定位置搭建帐篷、简易活动房,临时居住。 

  (三)应急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 

  人民广场紧邻县儿童医院(400米处),在发生地震时,可作为医疗救助站。县儿童医院医疗设备先进,负责应急时对灾民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应急供水、供电设施 

  住建、消防备有十余部应急供水车作为应急水源使用。县供电公司备有应急供电1台大功率发电机。在发生地震时,可征调作为应急使用。 

  (五)应急物资储备室 

  体育馆设立应急物资储备,用于储存应急物品如帐篷、食品、工具等物资,应急时作为食品、救灾物品储存发放的管理用房,为灾民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 

  (六)排污、应急厕所 

  人民广场内现有固定水冲厕所1周边汾西大楼、体育馆、档案馆、文体中心等有多个水冲厕所,发生地震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应急简易厕所和应急干厕所,在位置上与应急宿区相对应。 

  (七)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人民广场周边摆放多个垃圾桶,并备有垃圾运送车随时清理。 

  (八)应急通道、应急标志 

  人民广场视野开阔,设应急指示牌,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够引导市民及时、快速、安全地到达指定位置,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高效运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应急避难场所涉及民政、消防、地震、卫、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成立应急避难场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具体负责我县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事务。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 

  (一)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应急避难场所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性重大灾害时,由政府批准启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作为社会公益场所,灾后应及时安置灾民。 

  (三)解除启用命令后,群众应无条件立即撤出。 

  (四)任何人不得破坏场地内的各种应急避难设施。 

  (五)场所所有权者负责平时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 

  (六)应急物资由政府统一采购、贮存和调拨使用管理。 

  以上六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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