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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10596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84号 | 成文时间:2018-10-12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东城区人民广场建设国家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关事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2018-10-15 |
时间:2018-10-1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84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县东城区人民广场建设国家Ⅱ类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关事宜的通知
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
为加快我县国家Ⅱ类、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GB 21734 — 2008)》标准,现将我县东城区人民广场建设为国家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民广场应有的应急避难设施
(一)应急避难指挥中心
人民广场紧邻人武部、汾西培训中心,占地面积为46212m2,可容纳30808人(人约1.5m2)人武部、汾西培训中心在应急避险时都可以作为应急避难指挥中心,在应急时发挥其指挥协调作用。
(二)应急帐篷
人民广场地势开阔、空气流通较好,可设立应急篷宿区,布局合理。应急时,灾民可在此区域按指定位置搭建帐篷、简易活动房,临时居住。
(三)应急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
人民广场紧邻县儿童医院(400米处),在发生地震时,可作为医疗救助站。县儿童医院医疗设备先进,负责应急时对灾民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应急供水、供电设施
住建、消防备有十余部应急供水车作为应急水源使用。县供电公司备有应急供电1台大功率发电机。在发生地震时,可征调作为应急使用。
(五)应急物资储备室
在体育馆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用于储存应急物品如帐篷、食品、工具等物资,应急时作为食品、救灾物品储存发放的管理用房,为灾民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
(六)排污、应急厕所
人民广场内现有固定水冲厕所1座周边汾西大楼、体育馆、档案馆、文体中心等有多个水冲厕所,发生地震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应急简易厕所和应急干厕所,在位置上与应急篷宿区相对应。
(七)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人民广场周边摆放多个垃圾桶,并备有垃圾运送车随时清理。
(八)应急通道、应急标志
人民广场视野开阔,设有应急指示牌,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够引导市民及时、快速、安全地到达指定位置,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高效运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应急避难场所涉及民政、消防、地震、卫计、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成立应急避难场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具体负责我县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事务。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
(一)按照平灾结合的原则,应急避难场所平时服务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性重大灾害时,由政府批准启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作为社会公益场所,灾后应及时安置灾民。
(三)解除启用命令后,群众应无条件立即撤出。
(四)任何人不得破坏场地内的各种应急避难设施。
(五)场所所有权者负责平时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
(六)应急物资由政府统一采购、贮存和调拨使用管理。
以上六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