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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10-22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日,我省大同市左云县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忻政办发电〔201820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猪跨境调运监管 

  依据目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需要,在我县的县界主要路口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禁从疫区及疫区相邻地区调入生猪,对从疫区及疫区相邻区域调入我县的生猪,立即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从其他非疫区调入我县的生猪,要加强运载工具消毒,严格查证验物,方可调入。 

  二、强化生猪产品调运监管及排查 

  对疫区猪肉产品严格执行禁入制度,对存量猪肉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从疫区省份和地区调入我县的存量猪肉,立即全部封存,并采样送检,检测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坚决予以无害化处理;对来自非疫区的存量猪肉进行抽样送检,彻底消除污染风险。 

  三、严禁泔水饲喂生猪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开展排查,坚决禁止泔水喂猪。由县住建、工商食药部门牵头,农委、卫计、公安、畜牧兽医等部门配合,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餐厨垃圾的出口监管,弄清流向,登记造册,跟踪监管,绝不让一粒餐厨垃圾进入生猪养殖环节。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向每一个养殖场(户)送达禁止泔水喂猪告知书,提高防控意识,自觉抵制泔水喂猪。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及时补充防疫处置的应急物资储备,配备应急值守人员,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疫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特殊情况下,要果断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五、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主体防控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各级各部门履行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职责,层层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制。对违反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加工等防控规定的,从严追究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违规操作并影响疫情防控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的责任。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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