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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0204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95号 | 成文时间:2018-10-25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政务督查 | 发布日期:2018-10-27 |
时间:2018-10-2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95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
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查范围 检查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评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案卷。 二、检查评查标准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三、检查评查方式
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通过阅卷、调查询问等方式,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等进行评查。
四、检查评查步骤
从2018年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上报阶段(10月份):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对照评查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二)组织检查阶段(11月份):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12月份):根据县政府法制办的检查和评查结果反馈,落实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各执法机关分管领导负责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的组织和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和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总数;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数;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方面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积极落实整改。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相关队伍管理制度,确保评查结果起到促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作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