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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0211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109号 | 成文时间:2018-12-21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脱贫攻坚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8-12-23 |
时间:2018-12-23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109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资金开展脱贫攻坚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宁武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脱贫攻坚补充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宁武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开展脱贫攻坚补充实施方案
为集中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编制及报备工作的通知》(晋统筹办〔2018〕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范围包括在8月31日后收到剩余未纳入整合方案的中央资金20项,省级资金56项,市、县安排的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配套资金。
二、补充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补充整合资金规模为1126.5542万元,全部为县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三、补充整合资金的投向
投入资金1126.5542万元,实施项目8个。
(一)产业发展脱贫工程
产业发展脱贫工程,实施项目3个;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306.82万元。
1、春播秋作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机深耕、旋耕、机械铺膜与施肥1000亩。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32.82万元。
2、天池美种植专业合作社食用菌种植项目。食用菌标准化建设、购置农机具。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44万元。
3、贫困村小客车购置项目。购置16辆小型客车用于解决“村村通”问题。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3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项目上5个;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819.7342万元。
1、村集光伏站址变更并网项目。新建19基铁塔及对应基础19基;原4台4000KWA调压器更换为6300KWA高压器(差价);采购16基复合材料门杆、对应横担等及相关工程量。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371万元。
2、扶贫农业产业园区通电及线路改造工程。新建一台200KVA变压器及扶贫农业园产业路高压电线杆迁移、供电线路改造等。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45.45万元。
3、移民产业园区品牌提升工程。移民产业园区高速路口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5.4094万元。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8个乡(镇)32个村水源地高位地管网。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369万元。
5、移民扶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移民产业园区标识牌、不锈钢宣传栏等。投入县级专项扶贫资金28.8748万元。
四、调整项目情况
(一)调减项目资金2238.78万元
1.县扶贫中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帮扶项目资金743.55万元,核减12.75万元。
2.县扶贫中心精准移民安置小区刘家园村雨水管网及街道治理项目资金22万元,核减22万元。
3.县扶贫开发公司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核减700万元。
4.县林业局长方山林场建设项目资金35万元,核减14.6万元。
5.县林业局通道沿线荒山绿化工程资金144万元,核减72万元。
6.县林业局2017年两山造林工程及双保管护工程50万元,核减50万元。
7.县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资金22.6万元,核减9万元。
8.县林业局两网绿化工程96.5万元,核减38.6万元。
9.县交通局新堡至石板桥路基路面改造工程资金113万元,核减113万元。
10.县畜牧中心发展畜牧产业补助项目资金450万元,核减164.8万元。
11.县治汾指挥部办公室汾河源头生态修复保护工程资金1500万元,核减636.03万元。
12.化北屯乡政府宁化村整村提升工程资金506万元,核减406万元。
(二)调增项目资金1295.18万元
1.县畜牧中心发展驴产业合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58万元。
2.县畜牧中心2017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39万元。
3.县扶贫中心贫困户贷款贴息项目2.6167万元。
4.县扶贫光伏公司光伏扶贫电站续建工程498.5333万元。
5.县农委2017年省级美丽村建设项目50万元。
6.县治汾指挥部办公室汾河源头水土保持项目636.03万元。
7.西马坊乡旅游扶贫项目11万元。
因调整方案项目预算安排资金39539.11万元,截止目前实际整合资金33734.26868万元,除核减的专项扶贫资金重新安排项目外,其它核减资金除个别调整外不再重新安排项目。核减的中央、市级专项扶贫资金598.15万元,重新安排为:贫困户贷款贴息项目2.6167万元,光伏扶贫电站续建项目498.5333万元,发展驴产业合作经营主体奖补项目58万元,2017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39万元。截止2018年12月10日中央、省、市扶贫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再有结余资金全部安排用于光伏扶贫电站续建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是统筹整合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项目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二)严格资金监管,县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实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建立“谁使用、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监督机制,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严肃追责。
附件:宁武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开展脱贫攻坚补充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