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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20196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煤矿季安全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 

      现将《2019年度煤矿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5 

    

   2019年度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山西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1.17窒息事故和内蒙古银漫矿业2.23运输事故教训,更好地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煤矿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线,以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促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应急管理部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并不断提安全生产化标准水平,持续推进三支队伍建设,确保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真正做到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生命,努力实现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全国两会召开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切实做好此次季安全检查工作,成立季煤矿安全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乔玉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唐润生 县政府煤炭顾问 

          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志效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由县安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专家组成员组成。 

  本次聘请的专家组成员,是由各大集团煤矿抽调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集团煤矿与省属五大集团煤矿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巩固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成果。 

    组组长:乔玉龙(兼) 

  专家组组长:唐润生(兼) 

          员:王彦杰   任富军   郑俊杰   张海平 

                贾春涛   于江龙   陈建光   李达威     

                刘五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李志效兼任,副主任由县安监局副总工侯计荣井工矿和县安监局纠察队队长田献龙(露天及项目治理工程)分别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的检查范围包括全县所属地方监管煤矿和两个项目治理区。 

  四、检查时间 

  此次煤矿春季安全检查从3月份开始,4月底结束。 

  五、检查重点及内容 

  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煤矿复建、复产情况,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专业情况。 

   井工矿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矿井复建、复产验收情况 

   1、煤矿企业是否按照晋政发201612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由集团公司批复后组织整改。 

  2、煤矿企业按照集团公司批复的整改方案,整改结束后,是否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分类验收原则由政府验收,部门验收或集团验收。 

  3、验收标准是否按照山西省井工建设煤矿复建验收基本条件、井工生产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露天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规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4、验收部门是否存在降低验收标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煤矿企业是否存在假整改,借整改组织生产。 

  5、复产复建验收基本资料 

  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任职文件,任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文件,任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②检查每年核定的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情况,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39条规定。 

   ③矿井年度采掘作业计划、采掘作业规程,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瓦斯涌出预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老空区积水管理、地测防治水分区管理、年度防治水规划、应急救援预案、救护和电协议、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会审、评审审定后由总工程师或相关领导审批。 

  (二)一通三防 

   1、矿井是否建立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是否有与矿井现场相符的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等。 

   3、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严格的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及瓦斯超限约谈制度,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 

   4、矿井总风量及采掘工作面等用风地点风是否满足实际需要,矿井配风计划是否符合要求,矿井有效风量及漏风率是否符合规定,矿井测风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 

   5、矿井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设检测系统,是否能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U型水柱计是否正常运行。 

   6、矿井是否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进回风是否贯穿整个采区,采掘工作面及生产水平和采区之间是否实现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是否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现象。 

   7、井下是否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及串联通风现象。 

   8、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行挂牌管理,不发生循环风;是否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是否能实现自动切换,并按规定自动切换,有无记录,是否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是否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三专两封锁是否符合规定,风筒百米漏风率是否符合规定。 

   9、通风设施(反风设施)、防爆门等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并登记入账。 

   10、瓦斯检查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矿井反风演习制度是否落实。 

   1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否稳定进行,是否能实现风电和甲烷电闭锁,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以及风电和甲烷电闭锁是否定期调校测试,是否有调校、测试记录。 

   12、是否编制了矿井防灭火设计并根据该设计建立了矿井防灭火系统。 

   13、矿井是否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施矿井是否按规定安设了净化水幕、捕尘网、隔爆水袋并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有检查记录。 

   14、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是否使用正常,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是否安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或放煤时能否同步喷雾,喷雾压力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5、矿井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通风能力核定及通风阻力测定。 

 (三)采煤 

   1、采区开采前,是否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2、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作业规程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煤工作面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总工程师是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规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3、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的选择,支护强度的计算是否有依据,作业规程中各种附图是否完整规范。 

   4、采煤工作面是否实行顶板动态和支护质量监测,进、回风巷是否实行顶板离层观测,是否有相关监测、观测记录。 

   5、锚网索支护的巷道,锚杆(索)安装、螺母扭矩、抗力、网的铺设连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间、排距和外露长度是否符合规定,架棚支护棚间是否装设牢固的撑杆或拉杆,顶、帮部空隙充填是否符合规定。 

   6、工作面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是否不小于20m,支护形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靠近采空区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是否有效,单体液压支柱使用期超过8个月后,是否进行检修和压力试验,记录是否齐全,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支柱是否超高使用,底板松软时,支柱是否穿柱鞋,单体液压支柱是否有防倒措施。 

   7、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是否不低于额定值的80%,是否有现场监测手段,侧护板能否正常使用,液压支架接顶是否严实,支架是否有挤咬,工作面内液压支架是否编号管理,工作面两端第一组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是否大于0.5m,使用工作面端头支架和两巷超前支护液压支架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乳化液泵站是否完好,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是否不小于30mpa,乳化液(浓缩液)浓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带式输送机机架、托锟是否齐全完好,胶是否有防跑偏装置,机头是否有防护栏,是否配备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机尾是否使用挡煤板,是否有防护罩,在大于16°的斜巷中带式输送机是否设置防护网,连续运输系统是否有连锁,闭锁控制装置,全线是否安设有通信和信号装置。 

   10、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是否固定可靠,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的减速器与电动机是否软连接或采用软启动控制,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电气保护是否齐全可靠。 

   11、采煤机是否具备遥控控制功能,采煤机截齿、喷雾装置、冷却系统是否符合规定。 

   12、工作面通信系统是否畅通可靠,工作面每个15m及变电站、乳化液泵站转载点是否有语音通信装置、监测、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13、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行道宽度、高度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4、掘进工作面作业场所是否安设巷道平面布置图、施工断面图、截割轨迹图及正规循环作业图表等。 

   15、综掘机启动时,是否执行铲板前截割臂附近不准站人的规定,停止后交接班时是否要求停放综掘机、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综掘机是否装设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测报警仪,是否配备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 

   16使用耙装机是否装设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头出槽的护栏,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身和尾轮是否固定可靠,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是否有护身柱或挡板,在斜巷中使用耙装机时是否有防止机身下滑的设施。 

   17、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片、锚固定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是否配备有监测锚杆(索)抗力,扭矩的工具、外露长度、间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网片的铺设连接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18、井下采掘作业工作面是否与上级公司批准的采掘作业计划一致,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四)机电运输 

   1、煤矿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完整规范;机电运输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人员配备能否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机电运输设备的各种证标、图纸资料、设备管理台帐、技术档案、维修记录、检验报告等是否完整准确、有效,是否实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是否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运输设备。

   2、矿井供电设计和供电系统是否符合矿井生产实际;矿井的双回路电源线路以及地面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机房的双回路电源线路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高压供配电设备的各种保护设置是否齐全、保护定值与上级是否匹配;井上、下防雷设施是否齐全、可靠,高压开关柜是否具有五防和通信功能;矿井变电站(所)是否实现综合自动化保护和控制;是否具备无人值守条件。 

   3、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运行、检修、试验等是否符合规程规定;井下各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水泵房的双回路电源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系统设计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井下配电网路是否具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高低压供电设备、变压器及电动机制设备各种保护是否齐全、合理、可靠;井下变电所、水泵房是否具备无人值守条件,是否有人巡检。 

   4、井下铺助运输方式是否合理,运输系统是否完善;各类绞车安装稳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无极绳连续牵引车齿轨车、单轨吊、卡轨车等各种运输设备是否统一编号管理,倾斜井巷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栏的安设是否齐全、可靠、架空乘人装置是否有专项设计并审批合格,工作制动器、安全制动器是否齐全有效,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无轨胶轮车系统是否完好,各类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满足安全行车要求。 

   5、在用大型固定设备供电线路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是否与主设备有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大型固定设备的岗位操作规程、巡回检查、交接班等制度是否与实际运行的设备相符,设备检修、保护试验是否做到一台一档并有电子档案;是否采用集中远程监控,实现无人值守的大型固定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6、煤矿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的包胶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带式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7、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防爆合格率是否达100%;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是否不低于90%;机电事故率是否不高于1%;设备保修率是否不高于5%;设备更新改造是否按计划执行,设备大修计划是否完成90%以上。 

   8、采掘工作面配电点设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是否设置齐全,灵敏可靠,采煤工作面瓦斯电闭锁是否设置齐全,灵敏可靠;是否按要求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9、各类安全仪器是否按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测;用各种安全仪器的防爆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测检验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检验项目是否在授权范围内。 

   10、采用防爆柴油动力装置的各类车辆是否有矿用安全标志;是否有相关的防爆标志;是否使用国家令禁用淘汰的车辆;是否超期服役;防爆柴油机车辆的进、排气系统是否具备阻止火焰传播的性能,各类车辆电气系统的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11、单轨吊车是否具备路以上相对独立回油的制动系统;是否设置既可手动又能自动的安全闸并正常使用;超速保护甲烷断电仪、防灭火设置等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12、是否按规定进行断电保护核算,检查和整定。 

   13、采煤机上是否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是否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是否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并打开截割部离合器。 

   14、掘进机在开机、退机、调机时是否发出报警信号;作业时是否使用内外喷雾,其压力值是否符合规定,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是否切断电源。 

   15、刮板输送机是否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是否超过15m,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是否经常检查有无漏失;移动刮板输送机时是否有防止冒顶、顶板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是否制定了防止伤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16、液压支架与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是否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是否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是否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是否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液压支架是否接顶。 

  露天煤矿及项目治理区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电气 

   1、露天煤矿的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讯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采场内的主排水泵站是否设置备用电源。 

   3、执行电气检修作业,是否进行停电、验电、放电操作并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警示挂牌。 

   4、高压配电线路是否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低压配电线路是否装设漏电和短路保护。 

 (二)爆破 

   1、是否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爆破设计并按设计爆破,爆破区域外围是否设置警示标志,且设专人检查和管理;爆破区域内障碍物是否及时清理,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2、是否按设计要求装药;充填高度是否按设计施工;在采空区和火区爆破时,是否按爆破设计施工并制定安全措施;爆破后,是否爆破区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断爆拒爆进行安全处理。 

   3、爆炸物品的运输,是否有专人车负责爆炸物品的运输并符合有关规定,爆炸物品的领取、使用、清退是否严格执行、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是否吻合,账目清楚。 

 (三)采装 

   1、工作面的开切方法、作业方式、切割方式、开采参数以及台阶组合形式是否按设计施工;开机后是否有专人注意地表,观察工作面情况;挖掘机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工作面松软或有含水沉陷等危险地点作业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夜间作业时是否有足够照明。 

   2、岗位责任制是否齐全;是否有采矿设计并按设计作业;台阶高度是否符合设计,是否不大于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采装最小工作平盘宽度,是否满足采装运输、钻孔设备安全运行和供电通讯线路、供排水系统安全挡墙等的正常布置;当挖掘机、装载机、卡车、推土机联合作业时是否制定联合作业措施,是否有可靠的联络信号。 

 (四)排土 

   1、是否有设计并按设计作业;特殊区段高段排弃时,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是否有3%5%的反坡。 

   2、排土工作卸载区是否有连续的安全挡墙;排土工作面夜间排弃时是否配有照明设备; 

   3、当发现危险裂缝时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动室汇报,并采取安全措施。 

 (五)边坡管理 

   1、是否开展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边坡稳定的各种地质条件其它因素。 

   2、是否成立露天矿边坡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是否每季度作出边坡监测分析报告,报有关部门。 

   3、年度、季度采剥设计、计划是否明确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 

   4、是否在采场、排土场周围建立完整有效的防排水系统。 

   5、对局部不稳定的边坡,是否采取削坡减载、边坡加固或不切弱层预留防滑煤壁的方法进行处理。 

   6、软弱结构层(面)的走向与采场最终边坡走向的夹角是否不大于30° 

   7、最终边坡到界后,稳定性达不到要求时,是否修改设计并采取治理措施。 

   8、是否制定边坡管理制度,并定期巡视边坡,并有巡视记录。 

 (六)生态恢复治理 

   1、是否编制生态环境总体治理规划和生态环境治理年度计划;是否有数量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治理队伍。 

   2、是否有年度复垦绿化计划及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否有成活率计算评价。 

   3、是否有地表冲刷区、塌陷区的治理计划,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有负责人。 

   4、治理项目是否与井工开采统一坐标高程系统,是否进行过地面治理效果和对今后开采防治水、防灭火方面进行过评价,以及相应管控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春季安全大检查正值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敏感时期,各煤矿企业务必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检查并虚心诚恳接受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县检查组对此次检查要精心组织,责任到人,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真正起到安全检查的促进作用,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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