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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2142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9〕26号 | 成文时间:2019-05-2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创建有机旱作燕麦标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19-05-22 |
时间:2019-05-22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9〕26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创建有机旱作燕麦标准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宁武县创建有机旱作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宁武县创建有机旱作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
实 施 方 案
根据《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创建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190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运用现代农业的理念和标准化工作方法,以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燕麦品质和产量、打造地方燕麦品牌为目标,以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手段,达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市场增值的良好效果。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全县燕麦生产标准体系。围绕品牌建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突出品质特色的燕麦产品标准;围绕提升品质和产量制定优质高产的生产技术标准;围绕规模化生产管理制定生产基地管理标准;围绕质量控制制定检验方法标准;围绕农产品安全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安全合理使用标准;围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制定燕麦加工、包装、标志、贮运标准,形成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组成的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标准体系。
2、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组,制定政策措施,制定示范计划,确定示范项目,落实示范基地,布置示范任务,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和服务保障队伍,为标准化示范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相关部门要制定示范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技术培训和指导示范基地的生产和管理,管控农产品安全和质量;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人,建立畅通的营销渠道;组织宣传报道,扩大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组织品牌申报,创建地方品牌;定期检查和总结评价标准化示范工作,按时上报示范总结材料。
3、落实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县政府选择燕麦为杂粮产业,确定一个有机旱作标准化种植基地和有机绿色产品加工基地。示范基地都要配备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按照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种植、加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燕麦农业标准体系,通过深入研究科学、高效的种植、加工技术,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燕麦质量水平。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基础创建阶段(2019年5月—2019年6月)。
1、建立燕麦标准化示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成立领导组,并报宁武县燕麦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召开项目启动会,协调和组织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部门
2、搭建全县燕麦生产标准体系框架。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资料,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资料,先进和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经验资料,为建立燕麦标准体系做好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
3、组织开展燕麦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建立一支既懂生产技术又懂标准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培育和建立燕麦示范基地,树立燕麦示范基地标识标牌,落实燕麦示范区域、燕麦示范品种,完成2019年度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庄乡人民政府、西马坊乡人民政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2月)。
1、建立燕麦生产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燕麦产品标准、燕麦种植技术标准、加工技术标准、示范基地管理标准和燕麦工作标准、燕麦安全标准和燕麦安全控制标准。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粮油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广泛组织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编印宣传资料、明白卡,让广大基地示范户和管理人员熟悉标准和掌握标准的核心技术要求,标准培训人员应占示范户的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建立燕麦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制。适时对基地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按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管控、记录,指导管控应覆盖整个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建立检验监测制度。对示范区的环境、生产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燕麦产品及加工产品,适时进行抽查检验,保障农产品安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粮油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构建营销网络。培育电商、专业经济人、营销企业,打造燕麦地方品牌,疏通营销渠道,开创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粮油服务中心
6、扩大示范区域面积,完成2020年度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开展总结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方案,逐步改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月—2021年7月)。
1、完善燕麦生产标准体系,修订和补充必要的标准,并及时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继续扩大示范生产的区域和规模,完成2021年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补充和完善示范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继续有效运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收集和汇总示范区的统计资料、影视资料、典型经验材料,整理编制示范区的项目总结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报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然后由县项目实施领导办公室上报市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汇总整理全县创建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总结材料,并申请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燕麦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6、评选在全县燕麦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牵头单位:县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领导组;责任单位:县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宁武燕麦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丁建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仝大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茂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陈玉峰 县水利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副局长
闫凯亮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张卫华 县粮油服务中心主任
弓春祥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治国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李瑞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工委副书记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仝大鹏(兼),副主任:李瑞军(兼)。
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宁武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从政策和资金上保障标准化项目的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标准化示范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粮油服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能,负责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燕麦种植、加工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经费支持。标准化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认真创建示范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燕麦优势,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申报燕麦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燕麦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区可由单一的燕麦示范基地组成,也可由多个燕麦示范基地组成,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管控。落实示范基地的承担单位、责任人,落实示范的区域面积,落实示范的具体任务。
3、加强基地管理。示范基地要建立组织管理体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示范基地内坚持实行“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和管理规程、统一技术指导和管控、统一品牌经营。建好生产档案,做好过程控制记录,树好基地标识标牌。
4、强化宣传引导。示范区和示范基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场会、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燕麦标准化的意义、示范效果、典型事例、市场前景和标准的技术要点,增强示范户的标准化意识和示范兴趣,认真实施标准,按标准规范生产,同时吸引更多的种植户采用标准进行生产,扩大标准化的示范作用。
5、抓好五个结合。创建燕麦标准化示范区,要与本地生产实际相结合,要与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成果相结合,要与政府产业政策相结合,要与创建地方品牌相结合,要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形成标准引领、技术支撑、政策保障、品牌带动、市场推动的长效机制和良好局面,推动全县燕麦产业化发展。
6、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宁武燕麦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会同本方案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资料,一并于2019年5月27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股,联系人田亮,电话13834009064。
附件:宁武县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