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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3051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9〕35号 | 成文时间:2019-06-16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原平利泽矿业教训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坚决杜绝借项目名义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矿产;煤炭 | 发布日期:2019-06-17 |
时间:2019-06-1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9〕35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刻汲取原平利泽矿业教训
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坚决杜绝借项目名义
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原平利泽矿业教训,切实加强土地复垦等项目管理,坚决杜绝借项目名义非法盗采国家资源,持续维护全县矿业秩序的安全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项目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全面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站位,坚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整顿矿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深刻剖析原平利泽矿业的反面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从即日起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聚焦问题,铁腕执法。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环保、水利、林业、公安等部门和乡镇配合,成立联合整治行动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整治工作按项目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底清数明、全面覆盖。要逐个乡镇逐个项目,对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深入现场实地,全面排查整治。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档案,一个案件一支队伍、一次办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全部登记,分类建档,立案依法严惩,特别是重点打击各种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做到一案一查、快结快办,直至结案销号。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整治行动组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政府。
三、压实责任,严明法纪。乡镇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的自查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行动,形成长效联动执法机制。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信息联络员,成立常态化整治工作机构,建立巡查执法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立行快查,依法办结。县政府将整治行动纳入13710督办平台,实行周报告制度,联合整治行动组每周五下午17时书面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问责。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