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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3703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9〕54号 | 成文时间:2019-07-05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布日期:2019-07-07 |
时间:2019-07-0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9〕54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县围绕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规范取水许可、水功能区管理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计量监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但目前在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不同程度存在建设项目不进行水资源论证、无证取水、无计量取水、违法打井、浪费和污染水资源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县的水事管理秩序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遏制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和无序开发,实现地下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忻州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忻州市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19年7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推进地下水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核心,全面实施综合治理,强化地下水依法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实现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序、健康、良性循环,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全县自备井概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各类自备井111眼,其中:城市自来水自备井2眼,年供水量161万立方米;农村生活自备井71眼,用水量97万立方米;工业建筑业自备井38眼,用水量1.4万立方米,自备井用水量约占我县总用水量的28%。
三、治理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此次治理整顿的重点是:
1、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且位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
2、各类工业园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
3、乡(镇)集中供水范围内用于生产、生活的供水工程自备井。
4、可用地表水或者其他水源替代、置换的自备井。
5、其它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
用于农业灌溉和乡(镇)集中供水未覆盖地区的农村生活用水自备井,不在此次治理整顿范围内。
四、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保障供水。在自备井供水保障顺序上,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用水,保证生态用水,限制非富水区高耗水产业项目的发展。
2、有序利用水资源。在水资源使用方面,优先利用中水和矿坑水,科学利用地表水和保障生态用水,进一步压减地下水用量,涵养和保护地下水。
3、实行分质供水、优水优用。水质良好的岩溶水和地下水,应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境内地表水和非常规水作为生态用水和工农业用水的水源。
4、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将中水等非常规水在本行政区域内优先配用,处理后的矿坑水用于矿井生产和矿区生态环境用水。
(二)工作要求
1、生活取水井。集中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能接入管网、具备关停条件的限期予以关停;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未安装计量用水设施、未缴纳水资源税、具备关闭条件的自备井,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期限内完成管网碰口、置换水源,封闭原有自备井,保障不间断供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2、工业取水井。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取水户,需在此方案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水利部门申请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具备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取水许可证之后方可继续使用自备井,逾期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业自备井,一律封闭。
3、农业取水井。已有灌溉取水井按照本次调查摸底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实现规范管理。无取水许可证的集体灌溉水井须依法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4、建成区严禁新建自备井。此方案发布之日起,城市管网覆盖范围内、乡(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可满足用水需求的,不得新建自备水源用于生产、生活用水。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的单位、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5、强化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用水户,必须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安装地下水远程监控设备。
6、做好应急水源保留。水利部门要会同供水企业,根据供水现状和未来城市供水总体规划,对原有城区范围内自备水源井给予的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保障应急用水安全。
7、验收封井。对准备封闭的自备井,由专人做好验收和痕迹化管理,留存照片、封井报告等印证资料。
五、方法和步骤
为确保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准备阶段、调查摸排阶段、治理整顿阶段、总结阶段四个步骤进行。
1、准备阶段(2019年7月)。自备井治理整顿涉及社会各行各业,执行难度大,既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也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与监督,全县上下一定要提高认识,成立治理整顿专项工作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和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使各乡(镇)、厂矿、企事业单位及取水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2、调查摸排阶段(2019年7月—8月)。由县水利局牵头,对辖区内自备井进行认真调查,摸清底子、查清问题,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如实填报调查表,制定确实可行的整顿措施。
3、治理整顿阶段(2019年9月—11月)。此次自备井治理整顿工作的核心是查处各种违法取水的自备井,在调查摸排基础上,对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取水户,主要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对无证取水、无计量设施和计量设施不完备的取水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罚;对违规审批的,给予审批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人民政府为此次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组织水利、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卫计、文旅、宣传等部门协调开展此项工作,要深入到各用水户,对全县出现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处理。
4、总结阶段(2019年12月)。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适时对全县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行动的圆满完成。
附件:宁武县2019年自备井治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组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附件
宁武县2019年自备井治理整顿
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玉峰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窦润玺 县卫计局局长
闫 鹏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
侯青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副局长
宫峰青 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宫峰青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