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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21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部门安全监管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68)精神现就规范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政发〔201917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试行)》)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监管、行业监管、专门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有序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规定(试行)》要求从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问责五个方面,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一是要建立领导责任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具体承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的科室。二是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确定监管对象,明确安全监管任务和措施,建立安全监管档案。三是要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落实工作体系。 

  各部门可参照《宁武县XXX(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模板)》(附件1)的内容,结合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三、制定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各部门要依据《监管办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股)室、科(股)室领导、具体责任人,确定年度监督检查对象、频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责任清单》和年度《安全检查表》。 

  各部门可参照《宁武县XXX局(办)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模板)》(附件2)的内容,结合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和《职责规定(试行)》,分解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将责任分解到责任科(股)室、责任人员,确保人人知责、履责、尽责。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监管对象(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路段、项目、特种设备等,下同)进行分级分类,明确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要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发〔20201号)要求,以严执法、保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发生过事故、安全管理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等监管对象的检查频次。 

  (三)各部门要对照附件12,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监管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并于412日前报送政府安委办备查。 

  (四)各部门每月25日前,要将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附件3)要求,及时报送政府安委办。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由政府安委办另行通知。 

  (五)政府安委办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监管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人:廖兰成    李捷  

  联系电话:13753048183 

      箱:nwxawb@163.com 

    

  附件1. 宁武县XXX(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模板)》 

        2. 宁武县XXX局(办)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模板)》 

        3. 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31 

附件:1. 《宁武县XXX局(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模板)》.docx
2. 《宁武县XXX局(办)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模板)》.docx
3. 《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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