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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1863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0〕35号 | 成文时间:2020-05-06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减灾救济 | 发布日期:2020-05-07 |
时间:2020-05-0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35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宁武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宁武县地处晋西北高寒土石山区,全县总面积1987.7平方公里,辖4镇10乡366个行政村,总人口16.1万。境内山峦巍峨高峻,沟谷陡峭纵深,雨季洪水泛滥,旱季风大沙多,内外地质作用强烈,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加之我县的矿产开发、水利工程、公路、铁路等人为工程建设,特别是采矿活动极易引发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已经影响到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8号)、《宁武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历年来发生的地质灾害
1、东寨镇石窑沟技改矿采空区塌陷,掉进一辆140带挂车。
2、西马坊乡后吴家沟煤矿采空区塌陷,死亡一人,道路中断。
3、薛家洼乡洪河煤矿采空区塌陷,造成民房17间倒塌,23间倾斜、裂缝,财产损失100万元。
4、薛家洼乡上白泉村受古空区影响,有97户财产不同程度受损。
5、阳方口镇寺儿岩村受古空区影响,出现多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6、薛家洼乡梨园河煤矿地下开采,造成刘家山村泉水断流,部分房屋下沉、裂缝。
7、大运公路秃兰妥村一带曾发生过严重滑坡。
8、宁静公路宁化村一带、大运公路宁武段和县乡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频繁发生。
9、化北屯乡李家山村由于地下开采,形成大量采空区,严重影响了全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化北屯乡大北沟村受采空区影响,村中有多处塌陷。
10、西马坊乡达毛庵村发生泥石流,部分房屋倒塌,道路损毁。
11、东寨镇、余庄乡、涔山乡部分煤矿采空区自燃,造成空气污染,其中东寨镇寺儿沟村因采空区造成部分房屋受损。
12、凤凰镇石碣庄旺村受采空区影响,村中泉水断流。
13、涔山乡冰洞旅游景点附近因人为破坏植被,易引发泥石流的发生。
14、凤凰镇西关村发生山体滑坡,房屋受损。
15、新堡乡牙呼崖村发生塌方,房屋受损。
16、大运公路前石湖段发生崩塌,阻塞交通。
三、2020年全县降水趋势
(一)2020年气候预测
预计2020年度,全县年降水量在380~510毫米之间,接近常年;年平均气温在6~11℃之间,年平均气温偏高。分季来看:冬季(2019.12~2020.2),降水偏多,气温偏高;春季,降水偏多,气温偏高;夏季,降水接近常年,气温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秋季,降水接近常年,气温偏高。
(二)专题预报
1、冬季(2020年1月~2月):预计2020年1~2月,全县降水量在6~1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2~4℃。
1月,全县降水量在3~9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多。月平均气温-11~-6℃之间,较常年偏高2℃。
2月,全县降水量在3~6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月平均气温-7~-2℃之间,较常年偏高0~4℃。
2、春季(2020年3~5月):预计2020年春季,全县降水量在52~8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2℃。
3月,全县降水量在8~18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略偏多。月平均气温0~5℃,较常年偏高0~3℃。
4月,全县降水量在16~2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分地区偏多1~2成。月平均气温7~13℃,较常年偏高0~1℃。
5月,全县降水量在30~4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接近常年略偏多。月平均气温14~20℃,较常年偏高0~3℃。
春季第一场≥10毫米降水过程,可能出现在3月。
终霜冻可能出现在5月上旬末至5月中旬。
3、夏季(2020年6~8月):预计2020年夏季,全县降水量在210~340毫米之间。接近常年略偏少,夏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
6月,全县降水量在45~75毫米之间。接近常年略偏少。月平均气温19~23℃,较常年偏高0~1℃。
7月,全县降水量在80~140毫米之间,接近常年。月平均气温20~25℃,较常年偏高0~1℃。
8月,全县降水量在90~12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接近常年。月平均气温17~22℃,较常年偏低0~1℃。
汛期第一场≥30毫米降水过程可能出现在7月上旬。
4、秋季(2020年9~11月):预计2020年秋季,全县降水量在70~100毫米之间。接近〔2013〕72号常年。秋季平均气温大部分地区较常年偏高0~1℃。
9月,全县降水量在45~65毫米之间,接近常年同期。月平均气温12~17℃,较常年偏高0~1℃。
10月,全县降水量在15~25毫米之间。接近常年同期略偏少。月平均气温8~12℃,较常年偏高0~1℃。
11月,全县降水量在5~10毫米之间。接近常年同期略偏少,月平均气温-2~2℃,较常年偏高0~1℃。
预计初霜冻可能较常年偏晚。
四、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灾险情专业调查和避险演练工作,强化群测群体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健全防治制度,夯实“四个体系”建设,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五个转变”。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县自然资源局要指导有关乡镇在5月底前将“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到位,并签订防治责任书。
全面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技术支撑单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明确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检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目前仍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
要积极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必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勘察治理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抓住省级开展地质灾害详查和全县开展的创建绿色矿山的有利时机,全面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广、灾害治理欠账多,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加大应急工程治理,消除灾害威胁。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全县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努力升级改进,引导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向实时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县、乡两级要签订协议、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宁武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组织技术支撑队伍和防治专家做好隐患排查指导和防灾法规与防灾技术知识的科普工作,对农村监测员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员进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指导,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审查认定工作。重视农民建房选址的防灾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集中建房的,应坚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散的个体建房可用填评估表形式来开展评估。
(五)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重视评估工作的事后监管,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重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
(六)地质灾害综合性工作
1、努力争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减少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
2、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形成”一点一矿一档”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灾责任,打牢防治基础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准确定位,明晰职责,强化责任。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乡、村,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把防治措施落实到点。强化自然部门组织职能。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宁武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地灾组发〔2020〕3号)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全省、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所属区域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高陡边坡、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及旅游区进行全面排查。在前段时间排查结果的基础上,更注重发现新的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单位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各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进行危险性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防治,防止造成新的地质灾害。汛期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三)宣传演练并重,提高快反能力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忻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灾险情专业调查和避险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地灾组〔2020〕2号),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灾险情专业调查和避险演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要完成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不断扩大宣传和知晓率,增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的防治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进一步运用手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要给予监测人必要的经济补助,购置必要的监测仪器,改善工作条件。同时,要严把监测人员质量关,强化自然资源、气象、交通、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大力布设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提高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与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降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确保临灾时能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手段,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学校、新建村庄及厂矿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临时居住区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
(五)实行部门联动,加强预警指挥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地质灾害日常应急工作中的专业调查、成因分析、防治责任认定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部门要做好灾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移民拆建区、移民迂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六)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县、乡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灾害治理
县财政局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监测预警、预报平台,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系统建设、灾情会商、灾情反馈、信息共享工作。
附件:1. 宁武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及网络表
2. 宁武县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网络表
3.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