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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202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0〕51号 | 成文时间:2020-08-1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宁武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等三枚印章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0-08-11 |
时间:2020-08-1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0〕5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宁武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
等三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武县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深改办函〔2019〕13号)文件精神,宁武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更名为宁武县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服务中心,“宁武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宁武县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服务中心”和“宁武县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三枚印章现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印模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印模 印模 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