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098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芦芽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0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 

  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7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0178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29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要求,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如期完成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大幅减少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锁定的目标任务,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为603辆,20201231日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三、淘汰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国三及以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是指在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注册、出厂车辆排放登记为国三及以下、持有交通部门配发的《道路运输证》的中型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四、淘汰流程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财政、商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具体流程为:生态环境部门出具车辆排放信息审核证明,商务部门审核认定车辆报废证明,公安交警部门出具车辆手续核销证明,交通部门出具营运车辆注销证明并对相关资料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核拨补助资金。各单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每周四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局)报送淘汰工作进度及相关信息。 

  五、淘汰补助资金申领条件及标准 

  (一)淘汰补助申领条件 

  申请柴油货车淘汰补助,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淘汰范围规定的柴油货车;2.经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核准、公示;3.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4.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5.经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的有合法资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6.取得登记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7.取得许可地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二)淘汰补助资金标准 

  全县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在市财政未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前,由县财政先行垫付,年末据实清算。 

  车辆奖补参照2014年山西省黄标车淘汰补助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宁武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全面加强对全县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辖区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淘汰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对辖区申请淘汰的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核定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各相关部门应停止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手续。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统计柴油货车报废注销、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据,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检验行为,对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要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健全工作机制。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合办公、联合监督检查、信息定期交换、定期报告和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人负责,实行联合办公,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提升机动车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价格体系,落实拆解企业主动上门回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为淘汰车主提供上门拖移便捷服务,促进车主主动报废车辆。强化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监管和营运车辆监督销毁,建立车辆拆解在线监督核查机制,加快实现车辆拆解过程的影像化管理,确保车辆拆解可认定、可追溯、可核查。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介、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广泛宣传柴油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和淘汰政策,引导动员经营业户提前淘汰。 

    

   附件1. 宁武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 

        2. 宁武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统计表 

        3. 宁武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申请表 

    

98号附件.docx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