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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1-2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14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居民事务中心芦芽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小火亡人”和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根据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小火亡人和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为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美满的春节、元宵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狄文俊  县委常委、常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治超协调服务中心负责人 

  胡增海  县应急局局长 

  李宇晓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即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厅、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夜总会、网吧、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整治内容 

  1.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检查合格 

  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是否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情况 

  3.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4.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窗口、阳台处是否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 建筑物排烟外窗是否封堵,是否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6.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7.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情况 

  8.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 

  9.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10.消防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及居民委员会及部分社会单位未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明确,特别是文物建筑缺少专兼职保护员。 

  11.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2.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行动能力差,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 

  、任务分工 

  (一)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重点排查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居民住宅等,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突出风险;同时,对辖区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进行摸底,督促其亲属、协调居村委会人员研究针对火灾情况下紧急救助措施。特别是农村用火用电安全,要根据消防宣传七进要求,充分发挥喇叭效应,进村入户,每日播放提醒,全面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教科局、民政、卫健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院、医院等场所,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电器线路等突出风险。 

  (三)公安组织公安派出所对全县九小场所进行节前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等突出风险。 

  (四)住建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的管理,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风险。 

  (五)交通重点排查在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内设置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应急重点排查矿山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整治违规搭建泡沫彩钢板房、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等突出风险 

  )市场监管按照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场所特种设备及电器产品、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工作。 

  )文旅重点排查公共娱乐、旅游星级饭店、文博单位等场所,集中整治消防管理机构不健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 

  )农业农村依据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避免农村发生火灾时出现水源不足、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现场等情况。 

  )能源重点排查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用户规范用电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十)林业局重点排查职责范围内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其他涉林生产经营单位内的消防隐患,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重点火险区治理。 

  (十融媒体中心指导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媒体加强专项行动中的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失信行为。 

  (十)消防救援大队重点检查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和场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制定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计划,随机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加强对行业部门集中排查工作的指导,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上门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协调当地工信、住建、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 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励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内涉及的12整治内容,督促整改相对应的消防安全风险,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此次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列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县政府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2021130前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专项排查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行动表(附件)和工作小结请于202129(腊月廿八)前报县专项排查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表 

    

  联系人:  0350—4769119 

    箱:3085402995@qq.com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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