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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忻州市汛期应急值守等4个文件、明电的通知

 时间:2021-07-1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1〕42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忻州市汛期应急值守等4个

  文件、明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防汛重点成员单位:

  近期,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报送工作的通知》(忻办字〔2021〕57号)、《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忻办发电〔2021〕55号)、《关于做好大范围强降水过程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1〕106号)、《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1〕111号)等4个文件、明电,对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现将4个文件、明电转发给你们。各乡(镇)、防汛重点成员单位要按照4个文件、明电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将4个文件、明电从带班领导至值班人员确保人手一份签收,并在值班场所放置,要严格按照忻办字〔2021〕57号和忻政办发电〔2021〕111号文件要求,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主汛期(7月15日—8月15日)值班表于7月16日18:00前分别报送县政府值班室和县防汛办,县政府值班室将对乡(镇)、防汛重点成员单位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电话或实地检查抽查。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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