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2-04857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2〕21号 | 成文时间:2022-04-07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统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日期:2022-04-08 |
时间:2022-04-08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2〕2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村庄建设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住建部《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村庄建设情况,制定乡村建设政策,推动实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宏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各乡镇和住建局立即开展全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全县的行政村,部分指标需填报自然村和农户的数据。
二、调查内容:村庄概况、人口和经济情况、房屋建筑情况、基础设施与公共环境情况、建设管理情况。
三、调查方法:本调查制度属于全面调查。以行政村为基本填报单位填写《全国村庄建设调查表》。调查方法为现场实地调查,录入方式采用电脑端或手机端(2选1)。
四、报送要求:调查数据截止时点为每年12月31日。属时点指标的,按报告期末数填报。属时期指标的,按报告期累计数填报。
调查数据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数据报送至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
各乡镇要在4月20日前完成调查和数据录入任务,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调查录入进度进行排名通报。
五、组织实施
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压实工作责任,高标准完成全县村庄建设年度统计调查任务。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专人协调推进调查工作,组织培训各乡(镇)调查人员、现场指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调查不细致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精准、完整、及时、准确。
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并安排行政村调查人员,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