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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22〕2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村庄建设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住建部《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村庄建设情况,制定乡村建设政策,推动实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宏观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各乡镇和住建局立即开展全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全县的行政村,部分指标需填报自然村和农户的数据。

  二、调查内容:村庄概况、人口和经济情况、房屋建筑情况、基础设施与公共环境情况、建设管理情况。

  三、调查方法:本调查制度属于全面调查。以行政村为基本填报单位填写《全国村庄建设调查表》。调查方法为现场实地调查,录入方式采用电脑端或手机端(2选1)。

  四、报送要求:调查数据截止时点为每年12月31日。属时点指标的,按报告期末数填报。属时期指标的,按报告期累计数填报。

  调查数据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数据报送至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

  各乡镇要在4月20日前完成调查和数据录入任务,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调查录入进度进行排名通报。

  五、组织实施

  县住建局和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压实工作责任,高标准完成全县村庄建设年度统计调查任务。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专人协调推进调查工作,组织培训各乡(镇)调查人员、现场指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调查不细致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精准、完整、及时、准确。

  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并安排行政村调查人员,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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