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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24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2〕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县直有关单位:

  《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提升涉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创新管理机制,以集中整合财力解决扶贫及乡村振兴突出问题为前提,着力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坚持汇聚合力。充分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各方协作,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形成合力。

  3.坚持规划引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学论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编制好全县规划,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提高。

  二、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2022年3月底前)

  制定《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二)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

  依据审核批准的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做好期中、期末方案调整,及时报省、市备案。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

  完成县级自查验收,迎接省、市考核,适时召开总结工作会议。

  三、资金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范围为中央资金16项、省级资金9项、市县安排的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配套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农业、林业、水利、住建、交通、旅游发展等行业部门指导性任务资金。

  四、资金整合规模

  2022年预算投入资金24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02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989万元(中央资金519万元、省级资金47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709万元。

  五、工作措施

  (一)归并设置涉农专项任务清单。参照省、市经验做法,对预算设立的涉农专项以及配套资金进行清理归并。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同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合理设置任务清单。指导性任务清单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总体部署、“三农”政策和上级相关重点任务,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制定入库标准,严格入库程序,实施动态管理,所有实施的整合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选择。

  (三)建立资金整合平台。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实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项目实行申报审核制、建设公示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宁武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绩效管理。完善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选择评估机构,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绩效考核。

  (五)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村内公示。

  六、统筹整合资金的投向

  2022年计划实施整合项目49个,预算投入资金24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02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989万元(中央资金319万元、省级资金67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709万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分类实施。

  (一)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0个。总计投入财政资金1436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56.7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205.788万元。

  1.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光伏电站项目。在易地搬迁移民社区建设15座楼顶光伏电站。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产业就业增收奖补项目。对全县范围内有自主发展能力的脱贫户及边缘户进行奖补。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0万元。

  3.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建设50座分布式光伏电站。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0万元。

  4.村级扶贫光伏效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对55座村级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升。投入财政资金1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00万元。

  5.2019年余庄乡东庄村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田整地、机械深耕、灌溉与排水、田间生产路、地力培肥。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2.3万元。

  6.2020年阳方口镇、凤凰镇、迭台寺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田整地、机械深耕、田间生产路、农田防护林、地力培肥。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7.中药材、毛建茶、艾草种植奖补项目。对2022年以前种植的中药材、毛建茶、艾草进行种植奖补,往年享受过补贴和政府扶持种苗的区域不得申报。投入财政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0万元。

  8.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奖补项目。对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予以奖励。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00万元。

  9.杂粮种植奖补项目。种植莜麦、马铃薯各20000亩,对种植农户给予奖补。投入财政资金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00万元。

  10.2019年中药材种植项目。完善建设10000亩仿野生中药材基地。投入中央财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6万元。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项目。壮大村集体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资金3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

  12.百村百场生猪养殖扶贫项目(一期)。建设猪舍,饲料库,锅炉房,杂物库房,消毒室,无害化处理井,堆粪池,化粪池等设施。投入财政资金552.7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6.9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788万元。

  13.李家庄村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种植连翘100亩、射干100亩、黄芪50亩、柴胡50亩;机修道路2000米及辅助工程建设;新建灌溉管道2000米及附属设备;购置机械化种植设备一套;办公及公用设施100平方米。投入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14.新大象集团冀家庄新建屠宰场“三通一平”工程。新大象集团冀家庄新建屠宰场“三通一平”。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0万元。

  15.有机旱作农业示范(马铃薯)建设项目。马铃薯原种繁育500亩,一级种薯繁育4000亩。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

  16.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对怀道乡白马崖村、阳方口镇石湖村等223座食用菌大棚实施改造.其中:怀道乡76个、石家庄镇60个、迭台寺乡27个、阳方口镇30个、东寨镇30个。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0.5万元。

  17.怀道乡食用菌种植项目及新大象生猪养殖打井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万元。

  18.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办经济实体奖补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19.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办经济实体贴息补助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20.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全县35260亩作业面积,服务农户耕、种、防、收、贮存、秸秆还田、打捆、烘干、仓储、化肥、地膜等作业环节。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绕水、电、路、网、林、房等基础设施领域,实施项目24个,总计投入财政资金7972.8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5.21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部门整合中央资金319万元,部门整合省级资金6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448.592万元。

  1.阳方口镇阳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巩固发展产业项目、排污设施、环境整治、卫厕改造等示范村建设。投入财政资金11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2.涔山乡大石洞村旅游示范村创建项目。新建改造民宿,完善基础设施,新建旅游景点等。投入财政资金9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3.凤凰镇杨庄村数字乡村创建项目。数字乡村建设包括:数字乡村基础平台建设、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乡村产 业数字化建设、乡村民生数字化建设、乡村宜居数字化建设、乡村安全数字化建 设、数据集成及维护等。投入财政资金7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4.2018年恢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新增治理河道长度8.5km,新增经济林面积300亩。投入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00万元。

  5.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量设施安装。投入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50.08万元。

  6.2020年以工代赈灾毁水毁护村护地坝工程。宁武县5个乡镇8个村庄护村护地坝2068m。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万元。

  7.上鸾桥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河道疏浚整治10425.8m(其中上鸾桥河疏浚7533.1m,车道沟疏浚2892.7m);护岸工程3431.40m(其中上鸾桥河治理段长2785.2m,车道沟治理段长646.2m)。投入财政资金437.35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377万元(中央资金77万元,省级资金3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60.35万元。

  8.移民搬迁安置区补水工程。新打机井2眼、阀门井4眼、井房2间、铺设510m管道、配套800kva变压器一台、10kv输电线路购置及架设650m等工程。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29万元。

  9.2020年以工代赈灾毁水毁护村护地坝(二期)工程。建设陈半沟村、榆木沟村、葱沟村、岭底村、石窑会村、石家庄村、赵家沟、赵家沟(宁化镇)等村护村护地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7万元。

  10.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李家窑、南庄、马头山、庙儿沟等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及维修养护。投入财政资金439.7297万元,其中:部门整合中央资金2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97.7297万元。

  11.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麻峪寨、达达店、中马坊等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投入财政资金470万元,其中:部门整合省级资金3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0万元。

  12.石家庄镇芦草沟村以工代赈护村护地坝工程。浆砌石坝、河道清淤。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万元。

  13.2021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药减量增效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畜禽污水处理。投入财政资金159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95万元。

  14.汾河源头生态治理工程(河道治理)。河道治理总长度5.3437km,河道清理疏浚5.0265km,源头坡面及周边整治面积634.33亩,树化石展厅周边坡面绿化100.5亩,1037m通道两侧栽植行道树346棵,干流潘家湾段生态湿地26.16亩,汾河源头9座旧堰修复,二马营护堤林建设。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0万元。

  15.大西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拦沙堰2座,洪水设计标准20年一遇,淤积年限5年,在沟道左岸修建生产道路795米,在拦沙堰周围荒坡地种植水保林38.88公顷。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5123万元。

  16.2017年两山造林工程及双保管护工程。未成林地补植补种1500亩。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32万元。

  17.2021年园林村绿化项目。石家庄镇阳房村、宁化镇张家半沟、余庄乡苗庄村园林村绿化。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8.6万元。

  18.两网绿化工程。三北造林3000亩、退耕荒山6000亩。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5万元。

  19.经济技术园区节能环保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8000㎡标准化厂房、厂外道路311.56m及管网配套。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4万元。

  20.宁武县农产品展示厅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完善农产品展示厅功能,进行内部布展装饰2000㎡。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72万元。

  21.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内部管网对接配套工程。农业产业园商务楼、污水处理厂、展示厅、标准化厂房的给水、排水、热力等管网对接。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64万元。

  22.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农业产业园南山及崞五线段绿化提升。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52万元。

  23.宁武县产业集聚区节能环保产业园打井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井深750米、出水量20m3/h深井1眼,配套500m3入地水池和水泵房等相关设施。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24.宁武县产业集聚区节能环保产业园配电工程。建设环网柜、开关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及已入驻项目建设运营供电。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

  (三)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实施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项目5个,投入财政资金2464.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4.62万元。

  1.贷款风险保证金。依托担保公司,县财政注入专项基金作为贷款风险保证金。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

  2.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项目。培训高素质农民200人。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万元。

  3.2022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

  4.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中高职、大专生每人补助3000元。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

  5.2021年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学生补贴。给予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学生7人补贴。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62万元。

  七、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制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通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协调解决,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对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明确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纪检、审计、财政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项目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

  

  附件: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宁武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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