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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宁武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1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3〕5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宁武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

  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山西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晋水农水〔2023〕158号)和《关于做好忻州市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忻水发〔2023〕115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我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望做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历来是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已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对未完成年度任务及水质合格率低于80%且排名全省后10名的县,将不能评为“优秀”。从近期上级检查反馈、群众举报反映和自查排查情况来看,我县部分农村仍存在饮用水部分水质指标超标等饮水安全隐患,饮水安全保障仍存在隐患,如:饮用水浑浊、受煤矿开采影响水质指标超标、季节性缺水等现象。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改善提升农村居民饮水水质当作乡村振兴和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和满足感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水质提升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饮水水质安全。

  二、全力推进水质提升

  (一)严格落实《宁武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水质检测、脱贫人口供水保障、净化消毒设施安装等工作。

  (二)按任务分解,年度县水利局要完成12处工程的巩固提升及全县饮水安全工作维修养护任务,完成9处供水水源、18km管网延伸建设任务。

  (三)积极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工作,重点针对受采煤采矿影响较大、水源受季节影响大、水源工程年久老化、饮水型氟超标以及以小泉小水作为水源的村庄,定期排查水质安全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时整改到位。

  (四)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各村饮水设施,按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得到上级资金的支持,通过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充分抓紧抓牢金融支持的政策机遇,统筹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社会融资等各类资金保障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水质提升任务。村级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项目,要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三、持续开展水质检测

  各乡(镇)要常态化监督所辖各村委会及各村水管员对本村水质的日常巡检,县供水公司要加强对水质变化村的巡检,如有异常及时反馈县水利局,县水利局负责及时组织水质检测,消除隐患。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水质检测保障经费。县疾控中心负责完成县域内所有工程年度水质检测工作任务,确保全覆盖。

  联系人:姚润贤 电 话:0350—4723163

  邮 箱:2080734144@qq.com

 【图解】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宁武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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