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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09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5〕6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落实好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结合中共宁武县委、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发〔2015〕1号)精神,现就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明确如下:
一、共性责任(共七项)
(一)科学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牢记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三个敬畏”和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通过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安。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关于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宁发〔2014〕10号),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特别要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释义,监督落实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三)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四四三”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完善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二是严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全员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管理、安全档案管理四项管理;三是坚持警示教育制度、执法监督制度、举报核实重奖重罚三项制度。
(四)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着重抓好生产经营单位11项具体工作的推动落实:实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生产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班前会制度;实施工资“三挂钩”制度;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预控工作;强化安全培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五)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县外发生的重大以上事故,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对县内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安全乡村建设,2015年全县乡村要基本建成安全乡村。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咨询、培训、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建设和监管,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履行好应尽职责,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安全生产一线,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不走过场,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监管到位。县政府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检查安全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个性责任
王卓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主任责任,全面做好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任鸿宾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责任,具体抓好县发改、应急、国土、地震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应急管理、宗教场所、油气管道保护、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地震预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刘明亮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责任,具体抓好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水利水保、森林防火、农机、农畜产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田贺玉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责任,具体抓好县公安、住建、环保、教育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学校、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李俊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责任,具体抓好县人社、供销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粮油商贸、供销企业、劳务用工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张志峰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责任,具体抓好县安监、经信、交通、工商和质监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王方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责任,具体抓好县卫生、食品药品、文化、体育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梁海宏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成员责任,具体抓好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等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旅游景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乔玉龙同志
履行县政府安委会成员责任,具体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煤矿违规生产和瓦斯、顶板、水防治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5年 7月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
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 7月 9日印发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