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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野外农事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10-13 10:35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近日,我县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增多,且无有降水,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加之,即将进入春耕生产时节,野外农事用火大量增加,特别是焚烧秸秆、烧荒燎堰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隐患重重。针对当前严峻形势,为切实加强野外农事用火管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采取坚决措施,严控农事用火

各乡(镇)要采取坚决措施,在林缘300米范围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林区的乡镇要立即发布封山禁火令,全面禁止焚烧秸秆、烧慌燎堰等一切野外用火。非重点林区的乡镇要根据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禁火令。要立即在农林交错区划定警戒线,设置警示牌,安排专人严看死守。确需野外农事用火,必须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必须远离林缘300米以外,接照“六不烧”的原则,即未经批准的不烧、风力在三级以上的不烧、火险天气在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不烧、防火人员及扑火工具不到位的不烧,在当地乡村统一组织下,集中时间、地点统一焚烧。森林机关要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

二、加强应急处置,科学指挥扑救

县林业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反馈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对违反报告制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各级各部门领导主动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武警部队为主,以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当地干部群众为辅,集中优势兵力,尽快将火灾扑灭。要把人员安全放在扑火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儿童参加火灾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力量清理余火并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森林火灾联防扑救工作,各地交界出现火情时,要互通信息,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全力组织扑救,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从现在起到特险时期结束前,要严格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堵塞工作漏洞,消除火险隐患。农业、农机部门要搞好春耕备耕指导服务,加强农事用火管理,严禁在林缘地带焚烧秸秆。县、乡包片干部、林区所有包乡包村干部和机关巡查人员要全部深入包保责任区,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巡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森林防火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力度。要派出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火责任人在岗在位和屡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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