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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8〕17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武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机构

  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宁武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机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宁武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机构

  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8〕12号),进一步优化我县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彰显特色为引领”的办学思想,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建设特色专业、提升传统专业”的基本思路,遵循职教规律,积极开展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努力为社会培养忠诚为根,树人为本,责任为先,奉献为乐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域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把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与文化旅游、煤、电、现代农业、矿业冶炼、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领域紧密对接起来,把职业教育与改善民生、服务宁武经济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对接起来,进一步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强化特色专业,全力打造和提升主干专业,建立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结构优化的具有宁武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逐步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各具特色、有序发展的专业建设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服务导向

  围绕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多层次需求、积极拓展学生多样化成才渠道,整合撤销与需求相脱节的专业,积极培育符合需求趋势的专业,努力实现学用结合,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服务乡村、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二)特色导向

  根据学校自身优势,结合我县传统文化、传统工艺、特色产业等发展需求,针对性地设置专业,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传统传承中的特有优势,开设具有浓郁区域色彩的特色专业,实现学校的特色发展。

  (三)品牌导向

  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坚持把品牌专业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增强专业的内涵性、针对性、持续性,提高专业的竞争力,增强学校的吸引力,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四)实践导向

  逐步建立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育人模式,体现职业教育“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特色,工学交替、知行合一,调动学生兴趣,强化实践技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扶优导向

  在实施申报省级改革发展示范校、中央和省财政支持中职实训基地、省级重点专业、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过程中,优先扶持与当地经济发展匹配度高、培养水平高、培训质量高的评判专业、特色专业、骨干专业,引领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逐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四、任务要求

  (一)强化结构调整

  全县现有职业中学1所。现开设有机电技术应用、采矿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六个专业,2018年新审批汽车运用与维修、设施农业生产技术两个专业,9月份开始招生,还有工程测量、改排水工程施工与运用、焊接技术应用专业正在审批中,其中工程测量、改排水工程施工与运用拟与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实施“3+2”直通车。我县职业教育明显存在着结构不合理、规模偏小、办学理念滞后、办学特色不鲜明等突出问题,亟需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职业中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实行如下办法:

  (1)县域内已有职业中学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置。

  (2)撤销连续两年招生不满30人的专业。

  (3)无实训基地支撑的专业限制招生人数。

  (4)按照本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取消设施设备缺、教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至少取消不低于本校专业总数30%的滞后、陈旧专业。

  (5)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市级审核备案制度。

  (二)强化统筹指导

  县教育和文化局、县人社局负责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工作。县人民政府将切实承担起统筹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实施工作。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积极主动地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

  县职业中学要根据人口规模、区域产业发展状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初中毕业生人数、办学特色等因素,结合学校专业设置现状、专业建设水平,合理确立学校专业类别、专业数量、专业布点数和专业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专业结构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匹配度。

  职业中学要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当地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开设家政服务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现代农艺技术等吻合度高、需求量大的专业,彰显职业教育服务的特色性、有效性、实用性。

  从今年开始,至2020年,县职业中学要至少建成1—2个与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品牌专业(主干专业)或专业群。

  (三)强化服务意识

  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学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重点建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产业的相关专业,取消淘汰类产业的相关专业,调整市场需求过剩的相关专业,设置提升本地急需的传统产业相关专业。围绕“双创”、“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需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强化服务意识,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重复设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竞争。

  (四)强化品牌特色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现状,通过深入市场调研,找准专业定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接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特色专业(群)、创建主干专业(群)、打造品牌专业(群),逐步从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向提升产业、引领产业发展,稳步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专业核心竞争力,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五)强化质量评价

  县教育和文化局、县人社局要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基础能力(设备、师资)现状、教学质量检测(技能大赛、企业评价等)、开展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情况,对中职学校开设的专业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与学校专业设置、招生人数、项目申报挂钩。

  (六)强化机制建设

  通过三年建设,使我县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布局、结构、资源和教学形态,能够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基本匹配,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深度参与的专业建设工作机制,并以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为契机,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整体提升全县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教育、人社、财政、经信、发改、农业、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领导并组织开展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推进实施

  要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在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优化调整的任务、原则和要求,制定本地、本校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明确准备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品牌专业、主干专业。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通过审核后,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好优化调整后各专业的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培养模式、管理与评价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完善教学运行管理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未完成前,县人民政府将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向市教育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重点扶持,优先纳入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支持范围;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支持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

  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纳入当地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机构优化调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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