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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8-07-02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8〕19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宁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全县经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村秀美、村容整洁、村庄和谐的美丽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全县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富民产业培育成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面貌有效改善。但是,农村基础设施、住房条件、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同步发展的欠账仍然很大,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极大地制约着全县脱贫减贫和城乡一体发展的步伐。因此,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既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抓手,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又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实现农民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更是实现我县精准扶贫、整体脱贫的有力举措,必须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深入推进。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紧紧围绕我省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导向,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点面结合,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2、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我县乡村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地域特色、人口规模和生活习性等发展条件,分类实施整治。集中力量优先在两河(汾河、恢河)流域和芦芽山景区沿线村庄进行整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迁出村、拟调整的空心村和撤并衰退凋敝村庄等不列入整治范围。

  ——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立足农村实际,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在优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坚持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逐步完善配套,确保建设一批、成功一批。

  ——注重保护、彰显特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传统村落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环境整治,塑造具有浓郁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乡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和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广泛参与。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参与模式,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避免出现“政府干、农民看”的局面。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做到环境整洁与方便适用有机统一。

  ——整合资源、统筹发展。坚持多元化投入,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解决投资需求大的问题。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不断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共建共享。

  ——健全机制、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各乡(镇)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稳定运行。

  ——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对本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环保督察范围,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推进合力。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示范村道路硬化基本覆盖,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85%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得到初步治理,整治村道路硬化覆盖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治理率增长明显不低于前三年,卫生厕所基本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工作实施次序上,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首先完成贫困村综合治理工作,其次是插花贫困村,最后是普通村的治理。

  全县共有464个行政村,其中地质灾害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异地扶贫和生态移民整村搬迁村共有109村;全村人口数量不足10户的村庄14村;分散移民后村庄内留守人口不足10户的村庄8村,共131村不进行综合治理。共有333村列入本次整治规划。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处理”的方式,突出以城带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处理。要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卫生填埋场和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垃圾无害化填埋和焚烧处理的比例。对位置偏远、交通有便的村庄,可采取就近集中处理、就地处理等有效治理模式。2018年55%的村庄183村,2019年70%的村庄233村,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县85%的村庄283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2018年非正规垃圾存放点整治全部完成。2019年完成省级垃圾治理验收工作。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1座,2018年凤凰镇已经建成规模70t/d的垃圾中转站1处,东寨镇已建成规模11t/d的垃圾中转站1处,2019年在化北屯乡建卫生填埋场一处,库容14万m3,2020年凤凰镇李家庄村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容,库容69万m3;无法转运至县城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

  2、推进垃圾分类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积极推进化北屯乡好水沟村8t/d、石家庄镇川湖屯村4t/d、阳方口镇阳方口村10t/d、东寨镇店儿上村、凤凰镇上河南村的垃圾中转站建设;2019年完成圪廖乡圪廖村3t/d、余庄乡上余庄村8t/d、怀道乡怀道村、东马坊乡东马坊村、涔山乡政府所在地的垃圾中转站建设;2020年完成西马坊乡西马坊村8t/d、薛家洼乡薛家洼村7t/d、新堡乡新堡村6t/d、迭台寺乡迭台寺村3.5t/d的垃圾中转站建设。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个村作为试点,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整治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2020年2万亩农膜回收率达到90%,5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引导65人、个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2018年完成26村27个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2019年完成30村38个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

  4、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完成15处(东马坊乡13处:东马坊村2处,上庄、达达店、回官石、南沟、腰庄、葱沟、石窑只、西沟、柳子岩、豆庄、跑泉沟各1处;阳方口镇2处:阳方口、河西各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任务,完成率100%。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全县统筹规划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厕工作,注重合理衔接。以城郊村、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地、主要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稠密村庄中的示范村为引领,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比例,带动厕所粪污有效治理。探索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将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2018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2019年达到70%,2020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贫困山区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全县2.61万户农户有庭院厕所2.61万座,截止2017年底改造双瓮漏斗厕所10844座,按80%的普及率计算,2018年——2020年计划完成改造10036座。2018年计划完成改厕5500座,普及率达55%,涉及14乡(镇)31村,其中薛家洼乡(贾家窑、上白泉、圪廖、下白泉4村)693座、阳方口镇(大水口村)370座、凤凰镇(段家山、染峪、梁家庄旺、朱家岩4村)410座、余庄乡(后村、三庄前村、东沟3村)220座、东寨镇(麻地沟、宫家庄、二马营3村)569座、涔山乡(岔上、暖水河、宋家崖、丁家湾4村)260座、化北屯乡(张半沟、赵家沟、大场3村)233座、西马坊乡(葱沟、梅洞2村)194座、石家庄镇(川湖屯1村)405座、新堡乡(卢草沟、刘家沟2村)265座、迭台寺(西岭、马圈湾2村)295座、怀道乡(谢家坪、天王塔2村)406座、圪廖乡(黄岭、隔河、山只会3村)410座、东马坊乡(东马坊村、柳子岩2村)770座;2019年计划完成改厕2238座,普及率达77%,涉及14乡(镇)18村,其中薛家洼乡(中白泉村)99座、阳方口镇(三府窑村)64座、凤凰镇(李家庄村)59座、余庄乡(海子背村、西栈沟村2村)205座、东寨镇(二马营村)534座、涔山乡(石片沟村)40座、化北屯乡(李家庵、沙梁2村)233座、西马坊乡(坝里、吉家坪、陈家滩3村)181座、石家庄镇(定河村)287座、新堡乡(前熊沟村)39座、迭台寺(西沟村)125座、怀道乡(寺湾村)128座、圪廖乡(口子)81座、东马坊乡(跑泉沟)163座;2020年计划完成改厕2298座,普及率100%,涉及14乡(镇)21村,其中薛家洼乡(盘道梁村)107座、阳方口镇(袁家窑村)162座、凤凰镇(黄土坡村、麻峪村、柳沟湾村3 村)154座、余庄乡(石咀头村、东坝沟村2村)137座、东寨镇(王家沟)200座、涔山乡(大沟村、秋千沟2村)157座、化北屯乡(张家庄村、牛心会村2村)186座、西马坊乡(高崖底村、席麻洼村2村)132座、石家庄镇(吴家湾村)150座、新堡乡(王家沟村)192座、迭台寺(忻州峪村、滩泥沟村2村)199座、怀道乡(庙岭村)152座、圪廖乡(梅家庄村)215座、东马坊乡(腰庄村)155座。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由城到乡、由大到小、由集中到分散梯次推进。在城郊村、重点镇镇区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水源保护地周边村,选择具备条件的示范村先行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增幅明显不低于前三年。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各地通过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县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汾恢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芦芽山风景区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1)城市管网处理。2018年启动东寨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2019年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投入运营,处理规模达到日处理污水10000吨。涉及东寨镇东寨村、店耳上、三马营3村。2018年阳方口污水处理厂完成收尾工程并进行试运营,2019年正式运营,将阳方口污水管网全覆盖,2020年将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日处理污水10000吨。涉及阳方口镇阳方口、阳方、河西、暖水湾4村。凤凰镇污水处理厂已运行,污水处理涉及西关、北关、东关、上河南、下河南、大河堡6村。上述13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

  (2)建厂建站处理。涉及薛家洼、余庄、涔山、化北屯、西马坊、新堡、石家庄、迭台寺、怀道、圪廖、东马坊11个乡镇的所在地村。2019年开工建设。

  (3)分散处理。对14个乡镇的309村污水进行分散处理。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两河(汾河、恢河)流域、汾河源头、芦芽山景区沿线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饮水安全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水质安全,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2018年对全县115村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19年在111村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20年在107村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将县域内的汾河、恢河、洪河、西马坊河等主要河流的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和村庄肌理,突出乡村特色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色彩和外观要符合当地整体风貌,体现地域特色,彰显文化传承;避免滥用有艳俗色彩,避免在墙体上过度土华,整治乱塔乱建等行为,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到2020年,示范村乡村特色风貌得到明显提升,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建筑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1、实施村庄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截至2016年底,除通村公路外,宁武县公路总里程792.66公里。按行政等级划分为:国道109.87公路2条,省道107.113公里4条,县道155.544公里10条,乡道405.632公里58条,专用公路14.484公里2条。村道249条480.269公里。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了《宁武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规划报告》,并严格按照专项规划指导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十三五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544.853公里,其中:建制村通硬化路82.559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工程24.85公里,交通扶贫“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改建工程243.8公里,县乡路生命防护工程117.7公里,路面局部防护及排水安全防护完善工程75.928公里,客运站7个。(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详见《宁武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规划报告》)。按照专项规划报告,我县2018年底拟完成马庄、西岭、梁家沟等11个村的窄路基路面拓宽工程,完成大庙——南沟庙、怀道——东马坊、东寨——黄草梁等6条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4条,乡镇汽车客运站1个,路面局部防护及排水安全防护完善工程20公里;2019年及2020年按专项规划建设目标,2019年完成县乡公路改造58公里,乡公路改造34.9公里,生命防护工程44.46公里;2020年县乡公路改造6公里,乡公路改造44.8公里,生命防护工程49.8公里。具体修建内容以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计划文件为准。项目涉及我县14个乡镇,251个贫困村的脱贫任务。

  2、推进村庄绿色生态建设。按照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合理搭配、高低错落、疏密相间的绿化方式,充分利用山体、水系、通道、公园、庭院及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校园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开展绿色生态村庄创建。2018年—2020年三年间44村基本完成绿色生态村庄建设, 2018年完成15村,2019年完成15村,2020年完成14村。

  3、提升村庄形象面貌。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和村庄肌理,突出乡村特色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色彩和外观要符合当地整体风貌,体现地域特色,彰显文化传承;避免滥用艳俗色彩,避免在墙体上过度涂画,整治乱搭乱建等行为,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

  2018年完成10个村的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任务(东寨镇东寨村、店耳上村、二马营村、坝沟湾村、下鸾桥村,石家庄镇石家庄村,化北屯乡宁化村,余庄乡海子背村,涔山乡王化沟村、小石门村);2019年完成10个村庄的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任务(石家庄川湖屯村,东马坊乡回官石村、豆庄村、泡泉沟村,圪廖乡圪廖村、隔河村,余庄乡上余庄村、下余庄村,化北屯乡北屯村、头马营村);2020年完成10个村庄的风貌提升工作任务(化北屯乡化北屯村、山寨村、蒯屯关村、坝门口村,石家庄镇十里桥村,东寨镇上鸾桥村、宫家庄村,迭台寺乡石庄村、迭台寺村,东马坊乡达达店村)。

  4、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与贫困村整村提升和乡村建筑风貌整治相结合,与“八道四治四建”建设活动相结合。立足我县农村特色,打造城郊融合、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耕体验、绿色生态等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模式的美丽乡村。2018年完成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村5村,包括东寨镇东寨村、高桥洼村,涔山乡大石洞村、小石门村、王化沟村。整治村10村,包括东寨镇窑子湾、店耳上村、二马营村、坝沟湾村、下鸾桥村,石家庄镇川湖屯,化北屯乡宁化村,余庄乡海子背村,涔山乡沤泥湾村、张家崖村。2019年完成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村5村,包括东马坊乡东马坊村,圪廖乡圪廖村,凤凰镇刘家园村,石家庄镇石家庄村,迭台寺乡迭台寺村。整治村10村,包括 :凤凰镇杨庄村,西马坊乡西马坊村、东马坊乡豆庄村、泡泉沟村,新堡乡新堡村,圪廖乡梅家庄村、隔河村,余庄乡下余庄村,化北屯乡北屯村、头马营村。2020年完成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村4村,包括化北屯乡化北屯村、阳方口镇阳方口村、西马坊乡细腰村、余庄乡上余庄村。整治村10村,包括 :余庄乡分水岭村,化北屯乡山寨村、蒯屯关村、坝门口村,石家庄镇十里桥村,东寨镇宫家庄村,怀道乡怀道村,迭台寺乡石庄村,东马坊乡达达店村,薛家洼乡贾家窑村。

  5、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2018年,完成涔山乡王化沟村和小石门村2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任务。

  6、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清理乱堆乱放、乱排乱倒,乱圈乱占、乱塔乱建,大力推动拆违还绿,消除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不断净化道路两侧、庭院内外环境,美化公共空间,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乡村环境。

  7、保障农民基本住房安全。全面完成存量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标准、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质量检查、管理能力“五个基本”要求,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安置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安全水平。2018年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全面实现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完成67村166户危房改造任务。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18年完成石家庄镇总体规划编制和化北屯乡总体规划编制任务。2018年完成6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余庄乡海子背村、东寨镇东寨村、店耳上村、二马营村、坝沟湾村、下鸾桥村),完成东寨镇特色小城镇专项规划编制;2019年完成圪廖乡、东马坊乡、涔山乡、余庄乡、迭台寺乡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0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石家庄川湖屯村,东马坊乡回官石村、豆庄村、泡泉沟村,圪廖乡圪廖村、隔河村,余庄乡上余庄村、下余庄村,化北屯乡北屯村、头马营村);2020年完成怀道乡、薛家洼乡、西马坊乡、新堡乡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0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化北屯乡化北屯村、山寨村、蒯屯关村、坝门口村,石家庄镇十里桥村,东寨镇上鸾桥村、宫家庄村,迭台寺乡石庄村、迭台寺村,东马坊乡达达店村)。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五、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年年底前,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及时报送人居环境保护的正反面典型,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倡导移风易俗、崇尚文明,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宁武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示范村、整治村、一般村、不列入规划村、生活垃圾治理村、污水分散处理村、畜禽粪污治理村、绿色生态村庄建设村、危房改造村名单。

  附件:
1、宁武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示范村、整治村、一般村、不列入规划村、生活垃圾治理村、污水分散处理村、畜禽粪污治理村、绿色生态村庄建设村、危房改造村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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