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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8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9〕3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大风天气增多,气温回升急剧,降水很少,农事作业逐步开展,导致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高,全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近期以来全省多次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全力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根据中央、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实行党政同责,主要领导是防火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四到位”即: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六及时”即:工作及时部署、责任及时明确、火险隐患及时排除、火险及时预报、火情及时发现、火灾及时处置的工作措施,把护林防火责任分解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实行县、乡、村、护林员四级防护体系,做到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到位。乡、村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逐级请假报备。
二、严格控制一切野外用火
从3月初到5月底,重点林区乡(镇):涔山乡、东寨镇、西马坊乡、新堡乡、余庄乡、怀道乡和马营海湿地等重点森林分布区域、重要地段坚决实行封山禁火。严格出入山登记,入山登记必须收缴火种。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禁止一切可能威胁、危害森林安全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严禁秸秆焚烧、烧茬燎地埂,严禁牛羊牧工带火入山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村口、路口、山口要有醒目的防火标语、条幅,乡镇所在地不得少于10条,各村不得少于2条,各乡要有专门的防火宣传车辆,不定时对辖区进行广播宣传,巡查巡护,对聋、哑、痴、呆、傻、学生等重点人群的监护人、牧工、各景区、景点签订防火责任书。对牧工要专门登记造册,重点加强对牧工的宣传教育,让其改变在野外烧火取暖、烧干粮、带火入山、吸烟等野外用火的不良行为。
四、加强防火应急管理
在林区乡镇重点部位、路口加强巡护人员配置,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实行零报告制度,并于每日下午15时电话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林业局防火办。完善应急预案,要有专门的防火器材库,配齐配足必要的防火物资、防火器材和交通通讯工具。各乡镇至少要配备塑料水桶50个,铁锹100张,各村必须要有铁锹10张。
五、依法打击野外用火行为
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县政府封山禁火令等违反用火规定者,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政法部门要紧密配合,对纵火案件,要快批、快捕、快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办一起,震慑犯罪、保护森林。
六、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县纪委监委参加,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组织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控不严密等问题一律视同火灾事故发生,进行严肃问责,对所有森林火灾事故不论火情大小,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