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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2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9〕6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县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责任和措施,根据省市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忻政发电〔2019〕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和骆惠宁书记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关于安全生产、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确保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打好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
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时间范围
排查处置时间:3月20日至12月31日。
排查处置范围: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地质灾害防范,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森林草原防火方面
要迅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建立防火风险台账,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的具体人、排查的范围、排查对象的风险等级以及排查后的管控要求和处置措施。要及时发布封山禁火令,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管控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县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村庄要对火灾多发区、高危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切实加强对进山放牧、上坟烧纸、旅游踏青等相关人员的管控。要综合运用卫星监测、飞机巡护、高山瞭望、视频监控和地面巡逻等手段,全方位、全天候监测森林火灾风险,及时掌握火情,确保一旦出现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彻底。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群众防火用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县林业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森林草原防火方面风险排查、分级、管控、处置等内容,对县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参与风险排查和隐患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
(二)消防安全方面
要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管控处置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和责任“三个清单”,并挂牌督办;要突出抓好消防重点单位、商住楼、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处置。县消防大队和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紧盯“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区域,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县消防大队要对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参与风险排查和隐患处置的人员培训火灾方面风险隐患排查、分级、管控、处置等内容,使其严格按规范办事,在发现风险隐患做好管控处置的同时,确保自身的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要对全县已排查出的146处地灾隐患点全面检查一遍,对没有隐患问题的区域再排查一遍,确保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自然资源部门具体落实,全面进行管控。要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一些危险点、隐患区周边的群众,及早实施避让搬迁。要完善群策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明确监测责任人,充分发动群众,勤观测、常巡查。要加强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做好人员、物资、装备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共享信息,进一步提高预警准确率。排查及管控情况于4月8日前由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后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县风险防范化解领导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及参与风险排查和隐患处置的人员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分级、管控、处置等内容的培训。
(四)煤矿安全方面
要迅速对全县煤矿进行风险隐患和排查处置工作,要严格落实煤矿属地监管职责,能源、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六类高风险煤矿进行体检,分类采取措施。加强井下爆破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及时鉴定矿井开采范围内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持续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严把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煤矿主要负责人不能到岗履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五职”矿长和“五职”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全、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建。对安全生产措施不达标的,有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
(五)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方面
要迅速对全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置,重点围绕化解尾矿库溃坝、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坍塌、中毒窒息、提升运输、火灾、边坡坍塌等重大风险,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要开展非煤矿山辅助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加快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大力推广尾矿库湿排改干排,并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尾矿库采用干排技术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全县所有尾矿库逐一进行巡查体检,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对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及参与风险排查和隐患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建筑施工方面
要迅速对全县建筑工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要组织开展模架支撑、土方(隧道)开挖、防坍塌整治;对城市低洼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点进行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以塔吊、脚手架、机械施工、基坑坍塌和防高处坠落为重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厂站、供气点、管网等设施和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天燃气加气站审批准入程序,强化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深化城市居民燃气设施、液化气充装、市政运营和城区地下管网的安全整治,加大隐蔽致灾隐患治理力度,确保市政运营安全,做到监督检查、防范措施、隐患治理等工作落实到位。
(七)其他行业领域
其他行业领域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扎实抓好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对排查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全部做到等级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组 长:王 卓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金 锐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武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王洪亮 县政府副县长
杨忠义 县政府副县长
翟俊卿 县政府副县长
梁海宏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乔玉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常志勇 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局长
李文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增海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要参照县政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组,迅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和具体人,排查的范围、对象及排查后的管控和处置责任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明确职责,确保不立不破。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尽快理顺体制,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之后“三定”方案的制定、人员转隶的完成和善后各项工作,尽快让机构改革的重大红利释放出来,把机构改革的成效转变成促进各项工作的实效。由县安委办牵头,迅速明确各区域、各行业领域综合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专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迅速调整和修改当地所有单位的安全责任,按机构改革之后新的职责、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人。必须建立一个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有效机制,对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煤矿安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环境安全各行各业都要建立属地责任、综合责任、部门责任、行业责任、专门责任,实现相互提醒、互相促进、互相监督,互享共同安全。同时要借大排查把各村安全生产员队伍重新做一次整顿和提升。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引深“七进”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作为打基础、提素质、利长远、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真正从源头解决问题,使安全生产知识入心入脑,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培训,对参与风险排查和隐患处置的人员要急用先学,严格按规范办事,在发现隐患、风险做好管控处置的同时,确保自身的安全。
(四)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或因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掌握信息,及时进行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方案于3月22日前报县政府安委办。同时,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和管控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武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确保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顺利,取得实效。
联 系 人:李捷
联系电话:0350—6126288(传真)
邮 箱:nwxawb@163.com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