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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16-05763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16〕65号 | 成文时间:2016-12-05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成立宁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16-12-05 |
时间:2016-12-0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函〔2016〕65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宁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地价分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中“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的精神。今年将开展全县征地补偿标准更新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宁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认真分析研究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要求,通过调查测算、公众参与、综合平衡等工作程序,确定最终更新成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志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东升 县发改局局长
马国贞 县农委主任
张永明 县林业局局长
吕玉森 县统计局局长
吕耀东 县水利水保局局长
侯俊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王志荣(兼),副主任:侯俊虎(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更新的日常工作。县国土局要在认真做好实地调研和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注意听取有关单位和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大群众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依法做好听证和公示工作。县财政、统计、发改、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