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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7519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18〕10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阳煤榆树坡煤业公司采取相应措施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8-03-09 |
时间:2018-03-09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阳煤榆树坡煤业公司
采取相应措施的通知
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
进入今年3月份以来,省、市、县煤炭、煤监部门多次赴阳煤榆树坡煤业公司进行检查督查,明确要求该矿在未取得合法生产的所有证件(照)情况下,严禁发生擅自组织生产行为。为此,现提出如下要求:
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要迅速落实检查督查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不违法生产,确保整体安全。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