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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1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一、背景依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44号)精神,出台了我市《关于加强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优先稳就业保民生,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兜住民生就业的底线。 

  三、主要内容及举措 

  此政策围绕做好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指标如期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五台山景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延长有关就业补贴期限,将原定截至20206月底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延长至202012月底;大力鼓励灵活就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夜经济等就业人员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挖掘高校自身就业空间;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新业态就业;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就业服务;积极开展现场招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做好就业兜底保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评价改革,加强就业数据监测。 

  (三)进一步缓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 

  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房屋租金减免,在上半年免收2月、3月房租的基础上,再免除1个月租金;强化财政支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自有财力等),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房屋租赁市场。 

  (四)促进贫困地区困难群体返乡农民工及贫困劳动力就业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支持有培训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人人持证,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推动务农就业增收;挖掘就业潜力,实现“忻人忻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增加返乡农民工就业岗位,鼓励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现代种养业稳定就业;设立扶贫专岗,加强就业保障;通过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加强人社、扶贫、民政、农业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衔接,为因人因户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五)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性担保作用,为企业融资纾困当好后盾;用足用活“百亿送贷”政策,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推动地摊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消费扩大就业;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六)加大稳就业保就业税收支持 

  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结合疫情防控开展非接触式服务,优化办税方式;加强银税合作,通过线上银税合作,建立以税授、以的信用结合机制,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共享区域内小微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四、适用对象 

  此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经营主体,以及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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