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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关于做好全市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20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为更好发挥我市各级各类体育场馆尤其是“二青会”比赛场馆的综合利用价值,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转型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意见》,现对《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2019年8月8日至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部分赛事在我市举行,为满足“二青会”办赛需求,忻州市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俭高效”的精神,遵循“能用不修、能修不建”的基本原则对忻州市跤乡体育馆、代县新城体育馆进行了改造升级。体育场馆的赛后综合利用是在全国乃至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市政府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意见》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意见》。

  二、总体目标

  有效激发各类体育场馆活力、充分发挥高校体育场馆综合效应、积极引入更多更好体育赛事活动、着力提升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力推动体育场馆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开发体育场馆商业价值,让大型体育场馆在二青会结束后继续发挥作用,继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基本服务,继续发挥各类体育场馆的综合价值,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大型体育场馆、小型体育场馆场地、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体育场馆4个层面,提出8条具体工作措施。大型体育场馆赛后运营的主要思路是发挥规模优势,借鉴其他省份先进经验,探索成立“山西体育场馆联盟”,积小成大,聚零为整,资源共享,风险分担,集中解决举办大型赛事活动涉及到安保、交管、宣传等问题,形成规模效益,联合一体闯市场;小型体育场馆运营主要解决扩大开放的问题,鼓励和支持小型场馆试行企业化管理,通过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场馆资源,发展体育产业;学校体育场馆主要思路是整合高校体场馆和体育部门的优质资源,共同创办高水平运动队,建立训练基地,共同开展运动训练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以赛事为平台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社会力量建设的体育场馆,主要是推动转变政府工作模式,提高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场馆积极性。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中,场馆在做好体育赛事、培训服务等方面本体业务的同时,还需与文旅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整合其他领域的优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些问题在文件中都做出了明确的工作意见。

  相关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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