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3-13523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3〕67号 | 成文时间:2023-11-16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老年人福利 | 发布日期:2023-11-16 |
时间:2023-11-1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
政策解读
2023年11月,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武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现对《实施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加快完善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4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3〕42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思路及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老年人服务的高频需求、供给短板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障基础,兜住底线。扩大普惠,促进共享。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整合资源,均衡配置。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县级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动态识别机制、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强优抚对象养老服务保障、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切实提升国有经济支持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幸福老年餐厅”和“好邻居助老餐桌”项目、增强居家养老照护能力、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运用数字技术难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要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积极推动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民政局要会同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标准等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相关文件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