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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关于上报群众反映宁武县问题(D140000201811140045)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1-17 16:18       大    中    小     

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1114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140045)环境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任宁虎、县长王卓立即作出批示,责成县政府副县长张国伟牵头,迅速组织国土、水利、环保、安监、纪委监委和薛家洼乡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11月15日,联合调查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西麻地沟村西南方,2017年10月至今有一厂矿私挖乱采,将村里河道挖断,破坏村里的饮用水源,导致现在村里没有饮用水,村民喝水需要到村外五里地另一个村庄取水。 

  (二)调查情况 

  现场调查发现举报内容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厂矿地处宁武县薛家洼乡麻地沟村,为利益纠纷举报问题,属于产业集群类 

  1、基本情况。经实地调查,群众反映的厂矿为山西忻州神达朝凯煤业有限公司,宁武县薛家洼乡麻地沟村座落在该煤业公司井田范围内首采区。该煤业公司2009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整合领导办公室(晋煤重组200983)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団有限公司为主体兼并重组整合的矿井。批准开采25号煤层,矿田面积8.2639k㎡,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能力120万t/a营业执照号为9114000006074831XX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10061220067235,有效期20134月24日至20334242015年9月8日,由于薛家洼乡麻地沟村在该煤业公司井田范围内,经全体村民同意,启动实施了该村企业移民整体搬迁。2018年8月26日,该煤业公司通过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竣工验收(晋煤行审发201899号)。目前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现场调查情况。一是私挖乱采问题。该煤业公司属于有证合法矿井,麻地沟村位于公司首采区,根据2017年4月17日山西忻州神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山西忻州神达朝凯煤业有限公司灭火及土地生态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的批复》(神能经发2017123号),公司对首采区实施了灭火和土地恢复治理。根据2018年5月8日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和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山西忻州神达朝凯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晋国土资交审字201829号),公司开展了土地复垦相关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公司灭火复垦累计动用土方量2373877m³、灭火面积0.86k㎡、复垦面积165.2公顷。故举报反映厂矿自2017年11月以后至今私挖乱采不属实。二是河道挖断问题。经县水利部门现场勘验和对图核查,麻地沟村及其附近没有河道分布,故挖断河道不属实。三是破坏水源、导致村里没有饮用水问题。麻地沟村属企业移民整体搬迁村庄,按照移民搬迁政策,不再进行新农村建设,截止2017年7月除尹三明、王付喜2户由于补偿要求过高不同意搬迁外,其余全部搬迁入住。村原水源地饮水管继续保留在村口,可直接接入使用。村里原水井保持完好,井内有水,也可供其饮用,故破坏水源、没有饮用水,村民喝水需要到村外五里地另一个村庄取水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11月17日,在宁武县政府网站http://nwx.sxxz.gov.cn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一)宁武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安监、环保、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和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依法整治,从严问责,严防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二)宁武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所有生产建设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环境投入与保护,坚决杜绝各类环境违法和破坏生态行为发生。 

  (三)宁武县将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群众饮用水安全等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从严惩处。 

    

  联系人:邵俊峰 

  联系电话:15503500191 

    

    

  中共宁武县委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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