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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15 15:04 大 中 小
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号整改任务
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0日,宁武县委、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提升环境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严格把关固废、危废审批环节,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情况进行严肃问责。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完成情况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我县对县域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从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
1、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我县危险废物产生动态更新数据库,完成了危险废物年度更新调查和上报,2019年全县共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家,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落实标识标记、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转移联单、自行监测等制度,加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档案,防范环境风险。
2、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为抓手,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了抽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四、验收结论
达到序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