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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30 11:25       大    中    小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宁武县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总遵循,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形成了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实现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全社会法治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对照宁武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督察内容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核查事项与责任分工清单》和《忻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全面推进宁武县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现就宁武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有关法律法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县委常委会两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宁武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规定(试行)》。组建宁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则,建立并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部门和乡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科学计划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重点。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担当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抓法制建设的领导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年度任务指标。县政府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政府法治及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年度工作,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我县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金锐担任组长,司法局周晓峰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第一是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照《国家级基本目录》、《山西省事项目录》梳理、形成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职权6方面、932项的“四级四同”目录清单。编印了《宁武县四级四同事项汇总》。十四个乡镇都编了乡镇权责清单目录并网上公示;第二是以“四级四同”为基础,以行政许可为重点,从19个部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248项行政审批事项。《2020年版行政审批局权责清单目录》报经县政府同意批准,现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第三是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办事指南。第四是在政府门户网公示行政执法主体42个(包括14个乡镇),受委托行政执法事业组织11个,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19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五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窗口设置了岗位信息公示牌,办事指南。环保、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加强事后公示,在政府门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开了部分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环保等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行为,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健全完善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行业和部门也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大执法决定都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对“三重一大”能主动召开会议研究,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前,都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利用元宵节、“五一”劳动节、8月依法行政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日,组织各单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汇编印发了以宣传《宪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专辑3000份,散发传单20000份;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圆满完成了学法任务。六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探索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县乡协同、前后协同、左右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 。七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解决部门职能交叉、重叠、模糊不清等问题,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规范化、法制化,强化政府执行职责。八是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行业垄断;实行“双告知”制度,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信息互联互通、“双随机”抽查等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九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宁武”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社会自治,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指导支持,注重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十是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的保障职能,形成了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机制,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完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元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十一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及14个乡镇人民政府、1个居民办事处、28个政府组成部门已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全县法律顾问总数71人(公职律师2名),全县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到今年,全面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系。并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发挥有效作用,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权限,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为政府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保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将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引进县政府的每一次常务会,为依法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县政府的单项具体行政决策必有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为支撑。同时也加强了协调配合,确保法律顾问制度有序运转。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方式,努力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十二是实行司法局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县司法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加大对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并在每个乡镇设立了免费法律服务值班员。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着力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法律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宁武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宁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宁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试行)》、《宁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一系列法律审查制度。二是严格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凡是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调研论证起草单位的草拟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县司法局审核、起草单位修改、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县政府领导签发、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一律不得印发;全面开展了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无效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废止。三是坚持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宁武县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宁武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县委、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都积极听取专家意见,经法治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出台的政策和文件合法有效。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定了《宁武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避免因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土地整村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依照规定办事,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调动了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五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组织机构,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和规划使用、重大合同审核等方面,必须经专家组的充分论证,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方可实施。六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县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发挥集体智慧和有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有效。

  (三)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了《宁武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基本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继续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示制度,试行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制度。凡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时向市政府法治办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倒查制度,规范了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定了行政案件工作规范,建立了执法文书电子系统等工作,试行了不规范法律文书网上公示制度,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三是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执法监督检查。县政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公安、环保、国土、水利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交叉检查,及时指出了执法文书存在的问题。四是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县政府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了“敬礼、告知、执法”三步走、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核审、决定、执行”五分离制度,完善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各项制度。五是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贯彻执行《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要求,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标准及处罚决定的报备机关、时限及要求。六是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我县把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裁量权规范细则,完善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幅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要说明裁量基准的采纳情况和理由,减少人为因素干预,切实严防执法过程中滥用权力和随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执法部门在进行行政处罚时都能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处罚。

  (四)积极主动应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行政复议工作局面良好深。复议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听证审理、立案前审理、和解调解等制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办了行政复议案件2件。二是行政诉讼工作扎实开展。为更好地开展行政诉讼工作 ,制定了《宁武县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配合法院依法审理案件。针对我县发生的行政应诉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案情,并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积极出庭应诉。认真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既要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又要拓展和延伸行政应诉的效果作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矛盾调解工作深入推行。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行政争议,进一步落实行政诉讼纠错报告制度。建立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多元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五)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全力建设阳光政府。

  突出“政务信息公开”这条主线,抓住“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领域”两个关键,努力构建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推动政务公开。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县政府把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部门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通盘谋划、统筹推进、同抓落实;年初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自纠自查制度和回头看制度,形成以落实制度推动工作、以考核评估严明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宁武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宁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等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咨询、公示、投诉处理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措施,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竭力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派专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民众意见,认真梳理群众诉求,加大“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项目招标、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敏感事件、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坚持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通过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全面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着力增强政务公开成效。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加快推进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审时度势地提出了政务公开“形式创新化、载体多元化、内容深入化、成效最大化”的四个定位;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指南手册》;不断完善载体建设,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着力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根本载体,实现了网站功能完善化、维护管理规范化,政务公开网上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通过有线电视播报政务信息,涵盖了干部任用、项目建设、政策法规等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内容,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精心推进申请公开。坚持把申请公开同政务公开捆帮实施,细化申请流程,提高公众对申请公开的认识,有效规范了申请公开程序,提升了申请回复质量。五是全力强化集中审批服务。按照“服务优质型、科技信息型、高效便民型”的新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理念,本着“服务最优、流程最简、效率最高”一站式审批窗口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履职监督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大项目全程代办制、限时办结制和特事特办制,推行部门联席审批,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六)强化社会综合整治,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根据县委、政府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侧重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等领域的规范。二是强化易引发社会矛盾领域的规范。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三是突出特殊人群、弱势群体管理服务。包括流动人口、农民工、少数民族、信教人员、失业低收入人员、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四是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如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发展基层民主等。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特别是关于拆迁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领域规范管理。七是强化互联网管制。如互联网舆情管理,网络虚拟社区建设和治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虽然我县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政府建设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乡镇场领导班子的法制政府建设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缺乏长远规划和有力措施,制度建设和工作进展缓慢;部分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少数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中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三是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还比较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明显增加,目前政府法制机构规格低,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条件跟不上,难以有效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县直单位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个别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四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给力。个别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行政复议的直接纠错率还较低等。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坚实法治基础。重点抓好6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和政府部门行政决策、依法行政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特别是履行好重要决策合法性论证职能,为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力争通过评估验收。三是深入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执法监督工作重点之一,组织开展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督查员的作用。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越权执法、违规执法”等不端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采取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全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三)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实施力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政令统一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紧密围绕县委政府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把推进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作为重点,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程序,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四)切实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把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发挥复议调解行政争议的功效。加大对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广大群众申请复议的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程序,完善内部审查监督机构,做到凡符合受理条件的,要依法受理。二是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办案,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尽量促使当事人进行和解或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实施条件的要求,逐步解决县政府复议机构薄弱的问题,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

  (五)结合重点工程和经济建设项目,推进仲裁事业持续稳步发展。一是继续加大仲裁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仲裁员的作用,加强对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提高警惕好仲裁法的检查。二是加强案件审理质量管理。从立案审查、审理程序、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及送达方面加强管理,努力实现无超期、无重审、无撤销、无不予执行的目标任务。三是拓宽仲裁制度领域。把建设和公用系统的各类经济合同管理起来,实现超前约定仲裁。同时逐家增访金融保险部门主要领导,争得支持,提高金融保险合同约定仲裁的比率。四是强化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仲裁服务力度,发挥仲裁高效便捷的优势和特点,及时调解、化解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的合同争议和经济纠纷。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政府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抓好法治机构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真正担负起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的责任,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贡献。加强政府法治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作用。加强政府法治人员的作风建设,强化全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凝聚力,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法治工作效率和法律服务质量。

  五、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2、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执法督察工作,提高执法效能。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质量。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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