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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1       大    中    小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体系。单位一把手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好各项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岗值守。

  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检察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全体干警积极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不转发网上不实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引导亲戚朋友不恐慌,做好科学防控,全力营造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配合做好疫情筛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登记、观察及排查工作,重点排查1月份有无去往武汉学习、考察、探亲的干警及其家属,有无武汉接触史的干警和家属。

  减少外出办公、办案,避免大规模集体性活动。节后上班将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非因必须,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到异地办公办案。认真落实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

  加强机关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严格履行出入机关人员登记工作,做好出入机关人员体温监测工作。抓好对食堂工作人员和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食堂蔬菜新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加强对办公场所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建立舆情请示报告制度。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

  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检察院一是将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相关刑事犯罪行为。将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行为。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打击力度。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失职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二是将在依法严惩非法狩猎等犯罪的同时,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文字:周晓芳 来源:宁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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