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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推动各市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0-03-24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市、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日前,省财政厅印发《省对市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对各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评分机制,从六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我省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主要考核各市3-11月每月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进度指标和政府性基金进度指标,两项指标的分值比例根据各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的比例确定。各市支出执行进度越快,得分越高。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工作。主要考核各市年末存量资金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规模的比重。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各市存量资金占比越低,静态指标得分越高;存量资金占比较上年降低越多,动态指标得分越高。三是国库库款管理工作。主要考核各市每月库款管理情况。分为库款保障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县占比、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消化进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4项考核指标。各市库款保障水平越接近合理区间,得分越高;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县占比越低,得分越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消化进度越高,得分越高;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越高,得分越高。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主要考核市级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同)占市级对下转移支付的比重。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各市对下一般转移支付占比越高,静态指标得分越高;占比较上年提高越多,动态指标得分越高。五是预算公开管理工作。主要考核各市预算公开管理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分为预算公开率、决算公开率、其他信息公开率3项考核指标。各市公开率越高,得分越高。六是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工作情况。主要考核各市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分为存量消化率、新增控制率等考核指标。(李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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