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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日期: 2021-12-07 来源:

  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现金存储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029号)精神要求,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

  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50-4725365。

  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工程项目明细表

 

附件:
  1、工程项目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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