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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关于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时间:2024-03-12       大    中    小     

 
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改善全县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为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即日起县城区道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必须在规划的停车泊位,有序、顺向停放,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
  二、凤凰大街除灯控路口、公交站台、巷道路口、单位门口周边黄实线区域内禁止机动车辆停放,道路两侧机动车辆按行车方向有序停放。
  三、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在公共停车位停放机动车遮挡号牌的,依法进行处罚和拖移。
  四、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将根据具体违法情节,依法采取责令驱离、处罚、拖移等查处措施。
  五、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骑乘人自行佩戴安全头盔。
  六、对阻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
  编辑:吴光宇
  供稿:宁武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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