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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23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18〕18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

  免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宁武县农村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

  

  免费为36个国定贫困县35—64岁农村妇女开展“两癌”检查是2018年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妇儿工委《关于印发<2018年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妇儿工委字〔2018〕3号)文件要求,加快精准扶贫脱贫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切实把这项民生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完成8854名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为“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提供医疗救助,进一步提升我县贫困地区妇女健康水平。

  二、检查对象

  全县14个乡镇的1954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农村妇女,在户籍所在地的“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机构接受一次“两癌”检查。受检妇女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认定,2017年已接受“两癌”免费检查的妇女不做重复检查。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检查方法。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流程、检查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按照《宁武县建档立卡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55号文件)执行。

  (二)统一任务分工。“两癌”检查包括初筛和复筛两个步骤,经初筛检查阳性或疑似阳性的对象进入复筛步骤。初筛、复筛接诊工作由县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县妇幼保健院承担。

  (三)统一技术保障。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两癌”检查的技术指导任务。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各乡镇“两癌”检查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分析,乡(镇)卫生院共同配合实施。

  (四)统一检查方式。各乡(镇)可组织妇女统一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两癌”免费筛查,也可和县妇幼保健院申请派医疗队进乡入户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五)统一数据管理。县妇幼保健院设专人负责“两癌”免费检查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应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档案区别于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两癌”检查项目档案,可在国家项目档案表格上进行标注,有条件的要单独存放,以便于统计和查证。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逐级上报“两癌”检查信息,同时自5月起,每月30日前向县妇儿工委报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月报表(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底前)

  县、乡两级成立“两癌”免费检查领导小组、专家技术指导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与县卫生计生局根据需要组织基层技术骨干培训。

  (二)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县、乡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人员培训,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三)免费检查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15日)

  1、201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要全面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2、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查缺补漏,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完成检查任务,接受省、市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妇儿工委成立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各乡(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各乡(镇)政府是“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乡(镇)“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我县“两癌”免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妇儿工委主任担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妇儿工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扶贫中心、县妇联、县计生协会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共同推进我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1、县妇儿工委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共同实施宁武县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协助做好“两癌”免费检查经费审核拨付工作。

  2、县卫计局负责确定检查医院,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分析,提高项目质量。

  3、各级妇联负责做好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对象的宣传发动、人员组织等工作。落实相关项目资金救助患病贫困妇女。

  4、县财政局负责我县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经费按财政体制统筹安排预算和拨付,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县计生协会负责提供适龄农村妇女基础数据,并协助做宣传动员工作。

  6、县人社局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参保患病妇女医疗保障。

  7、县扶贫中心要充分发挥驻村帮扶队伍作用,主动参与“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1、检查经费和工作经费。检查经费标准为128元/人,所需检查资金由省政府统一解决。工作经费由县、乡两级政府统筹解决。检查经费按“先预拨、后结算”方式进行拨付。

  2、贫困救助经费。对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除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外,贫困妇女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和妇联系统依规依章程申请救助。

  (四)加强宣传发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两癌”免费检查救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营造适龄妇女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健康水平。

  (五)强化责任考核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由政府办和妇儿工委共同负责考核,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细化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好民生实事。

  2、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县“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各乡(镇)“两癌”免检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3、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不重视、宣传组织不到位、资金无保障、工作进展缓慢、检查质量不高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严肃问责。对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1.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分配及检查

  时间进度表

  2.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领导组名单

  3.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技术指导组名单

  4.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5.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反馈卡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docx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领导组成员名单.docx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分配及检查时间进度表.docx
宁武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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